國家發改委1月19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就如何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若干要求,其中包括大力調整能源結構,即穩步推進水電發展,安全發展核電,加快光伏和風電發展,加快構建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型電力系統,完善清潔能源消納長效機制,推動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與能源主管部門這份“指南”相對應的,是電力央企的碳達峰“計劃表”。
國家電投去年底就表示,計劃到2023年實現國家電投在國內的“碳達峰”,而截至去年底,該公司清潔能源裝機占比就已達到56.09%;華能集團近日也表示,確保到2025年華能低碳清潔能源裝機占比超過50%,未來5年清潔能源裝機達到8000萬-1億千瓦;國家能源集團日前透露,該公司未來5年預計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7000萬-8000萬千瓦;大唐集團1月21日的年度工作會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裝機超過50%,提前5年實現碳達峰。
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電力行業碳排放占比達41%。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裝機20.0億千瓦,其中火電12.3億千瓦,是未來十年碳達峰的絕對“主力”。
2025年煤電或達峰值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袁家海預測,我國煤電規模將在2025年前后達到12億千瓦的峰值。“若用電需求達不到預期水平,可選擇性地封存5000萬千瓦運行年限超過25年的煤電機組,無論如何都不應將煤電規模擴張到高于12.5億千瓦以上的水平。”
“目前對電力系統碳達峰,大多基于電源類型進行測算,即某年電力系統碳排放量僅與該年份火電發電量有關,而與非火電電源發電量無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過程中不產生碳排放,因此碳排放的‘賬’由火電承擔。”北京先見能源咨詢有限公司總裁尹明告訴記者。
如何理解碳達峰對未來我國電力系統的發展路徑以及政策制定的影響?尹明表示,上述模式下的政策導向很明顯,火電發電量逐年下降,在電力市場中,盡量減少火電發電量,再以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火電發電量。
不過,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替火電“打抱不平”。他表示,火電減少碳排放是應有之義,但目前火電明顯成了避而不談的“敏感詞”。“其實無需戴有色眼鏡看火電,只要新能源發電需要靈活性資源配合,火電靈活性未被其他靈活性資源完全替代,就不可能完全退出電力系統。”
尹明指出,靈活性火電將為新能源消納負擔“無限責任”,即為增加新能源消納而產生碳排放的責任全部要靈活性火電無償承擔,可能有失公平。
上述業內人士對此表示贊同:“目前,火電靈活性改造補償機制尚不健全,沒有長期可預見的盈利模式,改造也遠不及預期。隨著高比例新能源并網,火電功能將愈發重要。火電行業急盼的合理回報補償機制,是電力行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碳達峰挖潛關鍵在碳市場
對于電力行業實現“碳達峰”的路徑,北京綠色交易所總經理梅德文表示,包括行政和市場手段。“北方農村曾有個口號,‘誰燒煤,就抓誰’,或者‘關停并轉’,這是典型的行政手段,短期見效,但成本大、效率低。電力行業要想達到碳達峰,需要從碳市場挖潛。”
“據有關統計,中國發電行業全年碳排放總量約為40億噸,盡管全國碳市場目前只有電力行業,但其正式啟動后,必將超過歐盟碳市場,成為全球最大碳市場。目前,共有2225家發電企業為重點排放單位,其碳排放從2019年1月1日起直接納入全國碳市場管控,即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現有火電企業提質增效。” 梅德文表示。
尹明認為,電力系統碳達峰,一定要重視技術創新和市場建設。“建立火電靈活性價值的補償機制的同時,也要加強其他靈活性資源相關技術研發、業務開發和模式創新,特別是加強探索各類儲能技術路線,重視源網荷儲用的協同一體化利用。”
袁家海指出,碳中和并不代表著不排放二氧化碳,而是通過減排和固碳的方法,使碳的釋放量與被吸收量達到動態平衡。“因此,植樹造林、碳捕獲與封存(CCS)等固碳手段和生物質發電耦合CCS等負碳技術需加快發展。此外,推進碳市場建設,引入碳價和碳稅等金融政策,將投資由化石能源行業轉向清潔能源領域,增強金融系統韌性,引導我國能源行業加速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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