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發布后,在深圳能源集團產生了強烈反響。能源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乘政策的東風,打造深圳標準,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風電是符合城市特點、實現有效降碳的科學選擇。
深圳能源集團近年來努力發揮自身行業和專業優勢,積極推進全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工作。這位負責人表示,政策中提到要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應用、完善光伏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培育光伏產業和骨干企業、創新光伏項目投融資服務、加強光伏并網管理和服務、優化并網光伏電價結算方式等措施,有的放矢,給產業帶來“及時雨”。
據悉,深圳能源集團是能源電力行業內較早涉足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能源的企業,已在光伏行業深耕多年。自去年深圳市提出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政策以來,集團已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推進項目實施。
基于能源數字化管理平臺優勢,能源集團在深圳能源大廈等樓宇成功開展了以“源、網、荷、儲、控”為基礎的數智化(樓宇)智慧能源示范項目,預計綜合降碳率49.2%,綜合節能率26.7%;在光明汽車城建設“園區降能耗、公園加碳匯、運營低碳化”綜合能源示范項目,預計綜合降碳率和節能率均超過45%。示范項目涵蓋分布式光伏、風電、電化學儲能、充電樁、集中制冷等多種業態,通過智慧能源管控平臺實現多能互補,更好滿足終端用戶多元化的能源消費需求。
這位負責人建議:建議做好頂層規劃,“一張藍圖繪到底”;建議采取“一區(街道)加一企”模式,做到整區“兜底式”開發;建議龍頭企業專業引領,創新協同合作模式;針對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品質提升及與建筑的融合問題,建議打造深圳標準,并開展綜合能源和BIPV等應用示范,由深圳能源集團牽頭,建立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深圳標準,完善標準體系,統一技術口徑,使深圳標準成為引領全國乃至全球現代化城市光伏建筑的風向標和模板。(記者 何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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