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近日聯合印發《四川省公共機構碳達峰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80萬噸標準煤以內,比2020年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4%,全省公共機構有效有序實現綠色低碳轉型。力爭2030年前,全省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實現達峰。
根據《方案》,全省公共機構將從加快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開展節能降碳提質增效行動、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推進資源節約助力減污降碳、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創建、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低碳管理能力等8個方面重點著力。
《方案》提出,進一步擴大電能替代范圍,提升電能終端能源消費占比,提高辦公、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實施供暖系統電氣化改造,鼓勵因地制宜采用空氣源、水源、地源熱泵及電鍋爐等清潔用能設備替代燃煤、燃油、燃氣鍋爐。
根據《方案》,各級公共機構要開展節能降碳提質增效行動,即運用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節能降碳管理水平,減少能源資源浪費。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正在進行能源資源消費數據縱向直報系統“全省一張網”建設。該系統建成后,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可實現對縣級及以上公共機構重點區域能源使用數據監測全覆蓋。
《方案》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從2022年起,四川全省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原則上使用新能源汽車(特殊地區、特殊用途除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按不低于總停車位20%的比例配建充(換)電基礎設施。“我們還支持公共機構采用自助分時租賃等商業運營模式,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從而降低公務用車消耗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碳排放。”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
在組織實施方面,《方案》從強化監督考核、責任落實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其中,在強化監督考核上,將健全公共機構節能監察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考核、評價等手段,增強公共機構節能監察約束力;強化考核結果應用,落實激勵約束措施,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四川西部、北部地區許多城市存在山區多、面積大、路途遠的客觀問題,直接導致省內不同城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不平衡。因此,《方案》專門提出,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市(州)的公共機構要避免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還提到要推進區域交流合作。按照《方案》,川渝兩地機關事務管理機構要發揮兩地優勢,共同推廣節能環保品牌,聯合開展人才交流培訓,制定川渝兩地共同適用的地方標準、規范。(四川日報全媒體 張庭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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