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發布《吉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力爭2025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到2030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5%。結合城市內澇治理和水環境治理,系統化全域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技術標準,督促指導各地建立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常態化機制,力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比達到45%。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加大供水管網建設改造力度,提升公共供水管網普及率,到2030年,力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有序指導各地加快市政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提升利用效能,到203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爭達到30%。
關于印發《吉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聯發〔2023〕43號
各有關部門,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經發局,長春新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梅河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
現將《吉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2023年7月26日
吉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及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碳達峰工作部署,扎實推進城鄉建設領域實現碳達峰目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顯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應用更廣泛,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進一步升級,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普遍推廣,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質量得到不斷提高,重點發展區域農村建筑節能實現突破,為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城鄉建設領域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間接碳排放控制成效顯著。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監督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綠色低碳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健全;建筑節能水平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不斷提高;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粗放式發展方式基本扭轉;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二、重點任務
(一)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1.優化城鎮空間格局。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形成多中心、組團式、網絡化、集約型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優先劃定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周邊重要生態功能空間,集約緊湊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避免城鎮空間無序蔓延。(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政府負責落實,下同,不再列出)
2.優化城鎮用地布局。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推動人、城、產、交通一體化發展,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優化城鎮道路網結構和布局,中心城區內道路網系統的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推行公交引導城市發展模式,以公交為主改善空間連通性和可達性,促進城市高效、安全、低能耗運行。完善城市藍綠開敞空間系統,構建生態廊道和通風廊道,均衡布局城市綠地,加強社區公園“口袋公園”“小微綠地”建設。結合街道和藍綠網絡,構建系統安全的慢行系統,建設步行友好城市。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落實國家既有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盤活存量用地和房屋,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減少各類空置房。(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設綠色低碳社區。推廣功能符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構建5-10分鐘、15分鐘社區生活圈,優化居住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布局,補齊基本公共服務與公共空間短板,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加強社區生活圈服務要素之間的有機串聯。持續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進一步鞏固綠色社區創建成果,努力實現社區人居環境整潔、舒適、安全、美麗的目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提高綠色建筑品質。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到2025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社會投資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設,鼓勵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城鎮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綠色建筑比率達到30%以上,推動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綠色生態城區、重點功能區新建建筑全面建設星級綠色建筑。頒布吉林省工程建設標準《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設計標準》《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設計標準》。2025年前,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2%節能要求。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83%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示范工作,鼓勵建設低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推動規模化發展。頒布實施《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修繕技術標準》,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鑒定評估。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統計分析,逐步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和能耗限額管理。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試,提升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建設綠色低碳住宅。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嚴格落實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充分利用太陽能,降低住宅能耗。大力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加強全裝修工程質量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加強裝修材料進場驗收工作,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相關標準規范施工。督促質量檢測機構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檢測,確保檢測結果真實、有效。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促進裝配化裝修與裝配式建筑深度融合,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督促物業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6.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實施老舊管網更新改造機制,加強供熱管網保溫材料更換,推進供熱場站、管網智能化改造,“十四五”期間計劃每年改造供熱管網1000公里,到2025年末,完成供熱管網改造5000公里。持續開展人行步道和自行車專用道凈化,因地制宜建設路權專有、封閉隔離、快速通行的自行車專用道,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力爭2025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到2030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5%。結合城市內澇治理和水環境治理,系統化全域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技術標準,督促指導各地建立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常態化機制,力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比達到45%。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加大供水管網建設改造力度,提升公共供水管網普及率,到2030年,力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有序指導各地加快市政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提升利用效能,到203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爭達到30%。推進城市綠色照明,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設施設備,優先選用經認證的高效節能產品,不得使用低功效、高能耗的落后淘汰照明產品。實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控制和分時控制模式,科學合理安排照明開關時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完善建筑太陽能光伏技術標準,充分利用建筑本體及周邊空間,推進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在滿足電力消納的前提下,鼓勵在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有穩定熱水需求的的醫院、賓館、學校、宿舍、住宅等建筑,應積極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因地制宜發展工業余熱源、空氣源、污水源、淺層及中深層地熱源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熱泵技術,力爭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光儲直柔”示范建筑。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充分發揮城市熱電供熱能力,提高城市熱電生物質耦合能力。(省能源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網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積極推廣應用通用尺寸的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在建筑工程中應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深入推進施工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市級、省級施工標準化管理示范工地考評。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引導企業加強綠色施工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應用。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臺同類設備實時群控管理。加快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制定《吉林省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開展綠色建材產品采信工作,探索研究綠色建材產品監管、反饋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設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1.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等保護類要素和城鄉產業、交通等發展類要素布局,強化底線約束,優化縣城城鎮空間結構、農業空間結構、生態空間結構。堅持“小街區、密路網”,優化中心城區道路網結構和布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草局、省鄉村振興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營造自然低碳鄉村格局。落實上位規劃確定的農村居民點布局、建設用地規模和管控要求,合理布局鄉村建設,保護鄉村生態環境,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開展綠色低碳村莊建設,提升鄉村生態和環境質量。按照鄉村振興戰略和城鄉融合發展要求,優化鄉村居民點布局。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脈絡。農村居民點用地應充分考慮與村莊道路、服務設施、農田、綠地等的空間關系,盡量安排在村莊建設邊界內,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優先利用居民點內空閑地、閑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引導農村居民點集中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推廣《吉林省農房建設圖集》《吉林省鄉村振興“宜居建造”技術手冊》,引導農戶建設綠色農房。鼓勵農村危房改造提升安全性同時,同步實施建筑節能改造。引導應用體系成熟的建筑節能技術。指導各地提高農房建設現代化水平,開展宜居農房建造試點,逐步提升農民生活品質。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等建造方式。結合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指導試點城市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3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低碳化。推動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符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從源頭上減少垃圾出村處理量。協同推進農村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畜禽糞污等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和綜合利用,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探索就地就近就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路徑。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統籌謀劃,科學布局,因地制宜優先治理鄉鎮政府所在地、中心村、近郊村、重要河湖沿岸周邊村莊、旅游村等重點區域。本著應治盡治、就地就近、梯次推進、建管并重,效果長遠的思路,堅持“近郊接管、就近聯建、規模單建”的治理原則,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為導向,合理確定適宜的治理模式,完善體制機制、強化運行管護,處理技術盡量做到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務求經濟實效。注重技術培訓和指導,促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體提升。(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畜牧局、省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在滿足電力消納的前提下,鼓勵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計量體系。加快制定出臺《吉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依據國家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我省相關法規政策,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主體。結合我省實際,建立完善節能降碳標準計量體系,制定完善綠色建筑、低碳建筑、綠色建造等標準。鼓勵長春市、吉林市等先進地區執行高于強制性標準的推薦性標準。各地各部門要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要求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貫徹落實國家標準,研究建立我省城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標體系。建立并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能耗監管平臺,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加強建筑領域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加強城市、鄉村等常住人口調查與分析。建立建筑領域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制度,做好既有建筑基礎信息、能源資源消耗等數據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加強統計數據分析應用。(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統計局、能源局、省工信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政數局、國網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為目標,構建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的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落實國家要求,實施“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和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加快建設BIM、CIM等平臺,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鄉村振興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政數局、省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產學研一體化機制。組織開展城鄉建設綠色技術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結合北方嚴寒地區氣候特點,重點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等技術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充分發揮科技獎勵的導向作用,積極引導企業技術創新,加速科研成果的進一步應用和產業化,強化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鼓勵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力量,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鼓勵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各項財稅優惠政策。按照國家制定完善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自主原則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強化保險支持,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作用。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應用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完善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進一步推動落實《吉林省城鎮供熱系統調控設計標準》,加快建設智能供熱系統,完善供熱計量收費政策體系,推進按熱量收費。(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碳達峰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城鄉建設領域對實現碳達峰目標的重要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完善支持政策,制定工作計劃,推動落實各項任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碳達峰建設方案,明確目標和完成時限,細化工作任務,建立責任清單,要以“五化”工作法精準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各地要認真總結優秀經驗,及時梳理存在問題,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將當年工作情況報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培訓的重要內容,將相關政策、技術、標準等納入建設工程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提高行政管理、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低碳理念和業務水平。利用“節能宣傳周”活動,普及綠色低碳知識,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引導群眾逐步形成普遍共識、積極主動參與的濃厚氛圍。(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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