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佛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落實省綠色低碳產業引導目錄及配套支持政策,重點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負碳等新興產業。著力引進帶動作用強的綠色低碳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項目,實現項目、企業、產業間低碳化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加快綠色低碳產業鏈條化發展。依托各類產業對接平臺,推動智能制造和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引進或增資擴產,推進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化發展,打造高效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清潔能源裝備制造、高端精密制造、新能源汽車、新材料制造等綠色低碳產業園區。
重點推進佛山市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提質改造項目、南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提標擴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爐渣綜合利用項目、佛山市三水綠色環保項目等生物質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
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有害垃圾和危險廢物收運處置有效銜接,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加快推動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生活垃圾現代化管理體系,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實施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推動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規模化、規范化、清潔化和產業化發展。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規定,積極落實國家、省先進環保塑料替代技術和產品推薦目錄要求,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產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減少塑料制品在生產、使用和終端處置過程中的碳排放。
積極推進非常規水和污水資源化利用,以現有污水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推動再生水作為“第二水源”。推進工業企業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梯級利用,提高水重復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生態化的處理回用設施,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標后實現就近回用。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75%。到203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
原文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關機構:
現將《佛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佛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安排,有序推進我市碳達峰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先立后破、穩中求進,強化系統觀念和戰略思維,突出科學降碳、精準降碳、依法降碳、安全降碳,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核心,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基礎上,將碳達峰納入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系統推進我市各領域碳達峰工作,明確各領域、各行業的目標任務,為全省碳達峰工作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全社會能源資源利用率和碳排放效率持續提升。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省下達的指標,為實現全市碳達峰打下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質量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形成,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到203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控制水平進一步優化,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繼續走在全省前列,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重點任務
堅決把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抓住碳排放重點行業領域和關鍵環節,重點實施“碳達峰十三大行動”。
(一)產業綠色提質行動。
1.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強化產業規劃布局和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銜接,引導各區重點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產業項目。加快培育發展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深入開展制造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工作,推動傳統制造業向綠色低碳改造轉型。重點推進十大創新引領型特色制造業園區建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服務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著力打造十大現代服務業產業集聚區。到2025年,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2%以上。
2.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落實省綠色低碳產業引導目錄及配套支持政策,重點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負碳等新興產業。著力引進帶動作用強的綠色低碳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項目,實現項目、企業、產業間低碳化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加快綠色低碳產業鏈條化發展。依托各類產業對接平臺,推動智能制造和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引進或增資擴產,推進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化發展,打造高效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清潔能源裝備制造、高端精密制造、新能源汽車、新材料制造等綠色低碳產業園區。
3.重點發展氫能產業。牽頭推進廣東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建設,強化城市群內各市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加強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氫能示范應用擴面,促進氫能產業要素集聚,培育引進優勢骨干企業,實現氫能產業強鏈補鏈,打造大灣區氫能產業高地。持續推動南海區“仙湖氫谷”、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汽車基地等園區載體建設。到2025年,培育氫能及燃料電池企業超過170家,到2030年,培育氫能及燃料電池企業超過200家。
4.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嚴格落實產業規劃和政策,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尚未飽和的要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深入挖潛存量項目,依法依規淘汰落后低效產能,提高行業整體能效水平。
(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5.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發揮煤電托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提高電煤消費比重,大力壓減非發電用煤,落實國家和省要求,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管理,有序推進重點行業燃煤自備電廠和鍋爐“煤改氣”,科學推進“煤改電”工程。
6.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重點推進佛山市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提質改造項目、南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提標擴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爐渣綜合利用項目、佛山市三水綠色環保項目等生物質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持續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光伏發電規模化綜合利用,結合全市村級工業園改造,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屋頂光伏發電和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鼓勵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工商業建筑加快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到2025年,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
7.合理調控油氣消費。加快交通領域油品替代,嚴格管控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油,推廣使用新能源工程機械。大力推進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積極推進“瓶改管”工程,有序控制液化石油氣增量。促進天然氣利用,合理規劃布局調峰氣電,“十四五”期間新增天然氣發電裝機容量約200萬千瓦。
8.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強化電力調峰和應急能力建設,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支持區域綜合能源示范項目建設。大力提升電力需求側響應調節能力,加快形成較成熟的需求側響應商業模式。探索在公共機構、商業綜合體穩步推進“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推進冰蓄冷水蓄冷、電化學儲能、光伏發電等節能降碳技術綜合運用,開展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在工業負荷大、新能源條件好的地區,支持分布式電源開發建設和就近接入消納。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50萬千瓦。到2030年,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三)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9.提升節能降碳管控能力。落實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探索開展用能預算管理,依法執行節能審查制度,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強化監察約束力。探索建立區域降碳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碳排放在線監測機制,實現節能降碳與區域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相結合。
10.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探索構建協同控制工作機制。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技術,從源頭減少廢棄物產生和污染排放。
11.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聚集度高的園區為重點,實施園區節能降碳改造,推進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實施高耗能行業和數據中心提效達標改造工程,對擬建、在建項目力爭全面達到國家標桿水平,對能效低于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限期分批改造升級和淘汰。
12.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數據中心和5G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項目規劃整體布局,推動全市數據中心集約化、規模化、綠色化發展。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納入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有序推動老舊基站、“老舊小散”數據中心綠色技術改造,同時運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進行節能降碳改造。嚴禁利用數據中心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四)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13.推動工業用能低碳轉型。推進工業用能多元化,支持建設工業綠色微電網,引導企業、園區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儲能、高效熱泵、余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體化系統開發運行,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構建多能高效互補的工業用能結構。促進工業綠色電力消費,鼓勵工業企業通過電力市場購買綠色電力,持續提升綠色用電比例。擴大電氣化終端用能設備使用比例,有序開展非金屬礦物制品、紡織、有色金屬、橡膠和塑料制品等行業生產過程中低溫熱源的電氣化改造,在加熱、烘干、蒸汽供應等環節,推廣電氣化替代工藝技術裝備。探索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項目建設。
14.推動重點用能行業有序碳達峰。對標國際或行業先進水平,推進陶瓷、紡織、鋁型材等重點用能行業生產線的節能改造和綠色化升級。持續推進行業能效“領跑者”行動,推動重點用能行業有序碳達峰。在陶瓷行業推廣應用電窯爐和噴霧塔燃煤替代工藝,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推廣隧道窯和輥道窯大型化等低碳節能技術,加強薄型建筑陶瓷磚(板)、輕量化衛生陶瓷、發泡陶瓷、免燒無機人造石等低碳產品研發應用;積極發展高端建筑陶瓷和電子陶瓷等先進材料產業。在紡織行業實施再生纖維素纖維綠色制漿、超臨界二氧化碳流體染色、極性/非極性二元非水介質染色、針織物平幅染色等技術和裝備改造。在鋁型材行業推動輕量化技術應用、擴大再生鋁占比,推廣一體化壓鑄免熱處理工藝、高強度耐蝕鋁合金工藝、攪拌摩擦焊工藝、陽極氧化熱能利用、新型自動化熔煉爐、防腐降膜磁懸浮高溫熱泵機組等技術和裝備應用。到2025年,陶瓷行業達到國家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達到30%以上。
15.著力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工廠,開展綠色制造技術創新及集成應用,加強示范典型推廣。開發綠色設計產品,鼓勵企業應用產品輕量化、模塊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綠色設計共性技術,采用高性能、輕量化、綠色環保的新材料,探索開展碳足跡、碳標簽工作。打造綠色工業園區,推進工業園區能源綜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污染物集中治理,推廣清潔能源,強化環保基礎設施共建。構建綠色供應鏈,支持工業龍頭企業在供應鏈整合、創新能力共享、智能化低碳管理等關鍵領域發揮引領作用,帶動上下游企業同步實現低碳發展,培育一批具有生態主導力的產業鏈鏈主企業。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推動重點工業企業實施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促進中小企業綠色低碳發展,開展中小企業節能診斷服務,在低碳產品開發、低碳技術創新等領域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
16.積極推動工業數字化轉型。推進工業生產智能化、綠色化轉型發展,深入推進“互聯網+先進制造”,在建材、有色金屬等流程型工業領域,提升制造過程的核心裝備和關鍵工序數字化水平,實現生產過程物質流、能量流等信息采集監控、智能分析和精細管理。在機械、家電等離散型工業領域,開展全面數字化管理,打造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孿生系統,以數據為驅動提升行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綠色制造和運維服務水平。加快工業機器人應用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豐富5G技術工業應用場景,鼓勵工業企業開展資源能源碳排放信息管控系統及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推動更多工業企業“上云用云”。
(五)城鄉建設低碳行動。
17.加強城市規劃綠色低碳。以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落實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根據城市風環境、光環境合理規劃城市功能布局,促進土地集約發展,杜絕大拆大建,助力循環型企業和生態園區建設,緊湊布局“生態型產業鏈”。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將“低碳”理念導入城鎮規劃,合理確定居住用地規模。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倡導公交導向型(TOD)開發模式。科學控制建筑密度、高度,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環境減少城市能源消耗。推進城鄉基礎設施綠色低碳化建設,銜接市區國土空間規劃,系統布局城市燃氣、供電等設施,補足城鄉基礎設施短板。推進海綿城市等“韌性城市”建設,大力推進園林城市、綠色城鎮、美麗鄉村建設,深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鞏固美麗圩鎮建設成果,建設綠色低碳村莊,保護生態環境,減少能源資源消耗。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到2025年和203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分別達到8.5公里/平方公里和8.8公里/平方公里。完善城市藍綠開敞空間系統,加快城市綠道、碧道系統和步行(騎行)綠色出行道路設施網絡建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擁有綠道長度達到1公里/萬人以上。
18.倡導建筑設計綠色低碳。全面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倡導綠色低碳設計理念,強化建筑綠色節能轉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驗收標準,嚴格按照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建立涵蓋設計、生產、施工等不同階段的協同工作機制,鼓勵農民自建住房參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強化屋頂和立面綠化降低城市熱島效應。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45%以上。“十四五”期間,保障性住房項目、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建設項目按照不低于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級標準進行建設;超高層建筑按不低于三星級標準進行建設。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比例進一步提升。
19.推行建筑施工綠色低碳。發展智能建造產業,培育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開展裝配式裝修試點。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推廣綠色建造施工方式,提高建筑質量和施工標準。鼓勵利用建筑廢棄物生產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施工過程的資源循環化水平,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到2025年,全市建筑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培育不少于5家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累計50個以上,培育不少于3個建筑產業互聯網范例平臺。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
20.強化公共建筑運營綠色低碳。重點抓好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額管理,降低建筑運行能耗。以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為主體,持續開展綠色商場創建工作。推進綠色物業管理,提升建筑物業管理整體技術水平。對星級綠色建筑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綠色建筑用戶評價和反饋機制,加強綠色建筑運行情況后評估。鼓勵建筑節能服務機構為建筑運行和既有民用建筑綠色化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推動既有建筑節能降碳改造。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完成省下達的指標。
21.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空氣源熱泵等技術,大力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積極研發并推廣生活熱水、炊事高效電氣化技術與設備。提升城鄉居民管道天然氣普及率。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含綠色電力)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到2030年,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比例達到30%,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85%。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
(六)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22.推進交通運輸能源結構低碳轉型。大力推廣節能及新能源汽車,推動城市公共服務及貨運配送車輛電動化和氫能替代。研究有關充換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政策,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重點推進氫能源車輛應用,持續推進新能源車輛替代傳統能源車輛。推動船舶LNG清潔動力新建改造和電氣化替代。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電動乘用車銷售量力爭達到乘用車新車銷售量的30%以上,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23.推進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布局城鄉公共充換電網絡,推廣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持續推進加氫站建設。加快推進公交場站建設,完善公交充電、加氫設施,保障公交路權。加快岸電設施建設,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探索航道加氫站試點建設。加快內河LNG加注碼頭的布局建設,有序布局港區LNG加氣站。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中的應用,構建綜合交通樞紐場站綠色能源系統。到2025年,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或氫能替代。
24.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建設綜合立體交通網,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優化綜合交通運輸結構,大力發展鐵路、水運等集約化的運輸方式,推進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推動大宗適水貨物及遠距離貨物運輸向鐵路和水運有序轉移,提高鐵路和水運貨運周轉量,積極推進多式聯運發展。支持打造佛山官窯鐵路綜合物流園。通過優化港口規劃、提升水運服務、引導企業發展大型船舶等手段,提升水運運能,加快內河高等級航道網建設。積極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重點通過城市軌道建設成網、優化地面公交線網功能和布局、保障公交專用道成網、優化調整出行結構,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引導車輛合理使用,推動個體機動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逐步轉移。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保障慢行交通路權,提高慢行交通網絡的可達性和便捷性,打造品質宜人的慢行空間。到2030年,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七)農業農村低碳行動。
25.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能效水平。完善農田設施、農電配套,建設高標準農田。全面發展農業機械化,推進智慧農業工程。開展田間渠系配套、雨水積蓄利用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進施肥方式轉變,推廣水肥一體化,推廣高效新型肥料,提高化肥農藥利用率,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推廣商品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秸稈還田。加快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建筑中的利用,促進鄉村分布式儲能、新能源并網試點應用。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擴大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有序推動供氣設施向農村延伸。
26.提高農業減排固碳能力。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推廣節水灌溉、施用緩釋肥等技術,控制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排放。推廣應用全生物降解農膜或標準地膜,推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廢舊農膜回收獎勵制度。實施全域養殖池塘改造提升行動,大力推廣應用健康生態養殖模式,實現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助推水環境改善。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以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建立種養循環發展模式。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探索推廣二氧化碳氣肥等固碳技術。
(八)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27.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強化資源梯級利用和系統優化,提高水、電、熱各類能源之間內在循環利用效率。完善工業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升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到2030年,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開展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及骨干企業建設。推動退役動力電池等新興產業固體廢物循環利用,推進相關重點園區和一批重點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重點城市建設,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加快推進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和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積極培育再制造產業,大力推廣工業裝備再制造,擴大機床、工業電機、工業機器人再制造應用范圍。到2025年,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回收量達到464萬噸。到2030年,9種主要再生資源回收量達到506萬噸。
28.推進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著眼全鏈提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有害垃圾和危險廢物收運處置有效銜接,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加快推動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生活垃圾現代化管理體系,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實施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推動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規模化、規范化、清潔化和產業化發展。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規定,積極落實國家、省先進環保塑料替代技術和產品推薦目錄要求,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產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減少塑料制品在生產、使用和終端處置過程中的碳排放。積極推進非常規水和污水資源化利用,以現有污水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推動再生水作為“第二水源”。推進工業企業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梯級利用,提高水重復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生態化的處理回用設施,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標后實現就近回用。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75%。到203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
(九)科技賦能碳達峰行動。
29.加強低碳技術研究和攻關。采用靈活多樣的科研攻關組織機制,研發低碳零碳負碳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加強新能源、工業節能降碳、綠色建筑、新能源汽車、生態系統碳匯、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技術的交叉融合研究,大力支持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研發。開展氫能與燃料電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氫能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佛山仙湖實驗室等開展氫能科學應用研究,對標世界氫能領域科技前沿,爭取在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上有所突破,成為氫能領域的科研高地。
30.加強低碳先進技術成果轉化。積極支持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建立綠色技術推廣機制,深入推進傳統高耗能行業、數據中心和5G等新基建、建筑和交通等行業節能降碳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工藝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動高效光伏、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等技術創新,推動新能源技術在能源消納、電網調峰等場景以及交通、建筑、工業等不同領域的示范應用。鼓勵二氧化碳規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加快生態系統碳匯、固廢資源回收利用等潛力行業成果培育示范。以市場手段促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
31.提升低碳科技創新能力。依托佛山仙湖實驗室及優勢企業,構建以高端技術為支撐的低碳創新技術平臺,打通產業、院校、科研機構及技術服務機構的信息交流,加快現有前沿低碳、零碳、負碳、新能源技術的推廣應用。關注企業綠色發展和低碳技術改造需求,通過產教融合式教學、創新標準化服務、創新產業基地戰略合作等深化產學研合作手段,推動低碳創新技術研發及成果與產業相結合,促進產業結構、行業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培育低碳科技創新主體,引進培育碳達峰碳中和高端人才團隊。
(十)綠色經貿合作行動。
32.提高外貿行業綠色競爭力。實施貿易高質量發展“十大工程”,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品國際貿易,提高外貿行業綠色競爭力。鼓勵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關鍵原材料和核心技術等進口。擴大綠色低碳貿易主體規模,培育一批低碳外向型骨干企業。推進“綠色展會”建設,在展館設置、搭建及組織參展等工作環節上減少污染和浪費。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支持企業結合自身優勢對接沿線國家綠色產業和新能源項目,探索數字經濟、新能源汽車、5G等新興產業產能合作,促進產業聯動“雙循環”,擴大新能源技術和裝備出口。
33.深化粵港澳低碳領域合作交流。建立健全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應對氣候變化聯絡協調機制。與廣州共同打造先進制造業集群,推動建設期貨現貨互動的交易市場體系。加強我市先進制造業和深圳現代服務業對接,引導金融機構落戶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加快推進深圳科技園佛山科創園和順深產業城核心區等重要載體建設。協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積極推動我市相關行業企業進入國家及廣東碳市場,支持金融機構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碳交易市場跨境交易業務。持續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在綠色能源、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碳標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十一)生態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34.增強生態系統固碳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探索開展以生態產品實物量為重點的生態價值核算,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機制。
35.持續提升森林和濕地碳匯能力。大力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落實綠美廣東大行動,加大森林鄉村、綠美古樹鄉村建設力度,科學推進萬畝千畝公園建設,努力提高森林覆蓋率,擴大森林碳匯增量規模。落實天然林保護制度,推進公益林提質增效,加強中幼林撫育和低效林改造,不斷提高森林碳匯能力。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健康穩定,充分發揮濕地碳匯作用。深入推進“美麗河湖”創建,積極推進河心島高質量生態修復,持續推進萬里碧道、水鳥生態廊道工程建設,建立功能完整的河涌水系和綠色生態水網,推動水生態保護修復,保障河湖生態流量。推進廣東南海金沙島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建設。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完成省下達指標。
(十二)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36.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開展全民節能低碳教育,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全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把節能減碳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創建及有關教育示范基地建設中。加強生態文明科普教育,辦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生態日、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廣泛組織開展生態環保、綠色低碳志愿活動。支持和鼓勵公眾、社會組織對節能降碳工作進行監督,支持和鼓勵各類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節能降碳的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37.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研究制定綠色低碳生活指南和配套政策,大力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圍繞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領域持續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評選宣傳一批綠色生活優秀典型,形成崇尚綠色低碳生活的社會氛圍。積極倡導綠色消費,杜絕過度包裝,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大力推廣高效節能電機、節能環保汽車、高效照明等節能低碳產品,探索創新碳普惠商業模式。
38.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推動重點國有企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實施碳達峰工作方案,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發揮引領作用。引導國有企業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研發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督促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按照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執行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企業綠色采購指南。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加強能源資源節約,自覺履行低碳環保社會責任。
(十三)試點建設行動。
39.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加大推進碳達峰力度,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程度、產業布局、資源能源稟賦、主體功能定位和碳排放趨勢等因素,支持有條件的鎮街、村居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加快推進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市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十四五”期間,各區可選取1—2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鎮(街道)、鄉村、社區、園區、公共機構、企業(項目)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
40.開展綠色低碳試點建設。研究制定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建設指南及評價標準體系,推動企業、園區、社區、公共機構深入開展綠色低碳試點,著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領效應的近零碳/零碳企業、園區、社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鼓勵示范推廣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相關技術。推進佛北戰新產業園、珠三角樞紐(廣州新)機場等重點項目的低碳試點。“十四五”期間,選取5—10個單位開展綠色低碳試點。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要求,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探索建立我市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體系。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先進技術,推動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等重點領域碳排放和林業碳匯數據接入全省碳排放監測智慧云平臺。加強溫室氣體監測,完善監測技術體系,探索碳源匯評估。
(二)落實法規規章標準。推動清理現行法規規章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建立陶瓷、鋁型材、紡織等傳統高耗能企業生產碳排放可計量體系。支持相關機構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的能效、低碳、可再生能源標準制定修訂。
(三)完善投資金融政策。完善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的投融資工作機制,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項目的支持力度。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工具創新,擴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規模。加大對綠色低碳產品的補貼力度,運用財政、稅收等手段,引導企業完善研發管理制度,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推動綠色項目庫建設。加強對綠色企業上市的支持與服務,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資金投向綠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領域。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完善節能降碳、分布式光伏發電、氫能、能源結構轉型等各項配套政策。支持優勢綠色龍頭企業開展并購重組。支持金融機構積極申請碳減排支持工具,為碳減排重點領域內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及信息共享機制,搭建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政策、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信息互通平臺。
(四)完善財稅價格信用政策。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改革、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資金保障。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研究開發費用、新能源汽車等各項稅收優惠減免政策。落實能源價格改革和綠色電價政策,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用能單位嚴格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落實居民階梯電價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落實天然氣輸配價格機制以及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價格機制。依托“信用佛山”平臺加強企業節能降碳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落實企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全過程。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整體部署和推進,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三)強化監督考核。落實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碳達峰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建立碳達峰工作目標考核評估機制。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和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強化領導干部培訓。積極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把相關內容納入市、區黨校(行政學院)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分類分級施訓;各區各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實際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業能力學習培訓,深化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提升專業能力素養,切實增強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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