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可再生能源日益受到社會關注。2024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能源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記者會,發言人黃海華表示,能源法草案不斷強化可再生能源優先,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黃海華指出,能源法草案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強化可再生能源優先,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
一是,優化能源結構,明確國家支持優先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進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二是,建立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快構建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體系。
三是,對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作出專門規定。
四是,明確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
五是,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等制度,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鼓勵能源用戶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明確公共機構應當優先采購、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以及節約能源的產品和服務。
六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 (《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 周譽東 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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