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網沁陽公司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文件指出,明確分布式光伏開發紅、黃、綠區域,優先支持綠色區域內的分布式光伏項目,黃色、紅色區域內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待落實消納條件后,再行開發建設。各級電網主變(配變)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備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應超過設備額定容量的80%,當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超出分布式電源承載力范圍時,鼓樓采用匯集后升壓接入方式。
對于個人利用自有住宅、自購設備建設的戶用光伏項目,確認符合備案條件的,需要通過房屋自有證明、項目自投承諾等相關資料,由電網企業代為備案。
原文件如下:
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
依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通知》(豫發改新能源〔2023〕545號)要求,為促進我市分布式光伏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分布式光伏開發紅、黃、綠區域,優先支持綠色區域內的分布式光伏項目,黃色、紅色區域內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待落實消納條件后,再行開發建設。各級電網主變(配變)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備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應超過設備額定容量的80%,當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超出分布式電源承載力范圍時,鼓樓采用匯集后升壓接入方式。
二、項目在備案前,備案主體應向供電公司核實可消納條件,確認具備消納條件的予以備案,不具備消納條件的,暫緩備案。備案主體要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通過隱瞞情況、虛假申報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備案。
三、對于個人利用自有住宅、自購設備建設的戶用光伏項目,確認符合備案條件的,需要通過房屋自有證明、項目自投承諾等相關資料,由電網企業代為備案。
四、對于通過租賃他人屋頂或出租光伏發電設施等方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用戶光伏項目,符合備案條件的以企業名義直接在發改委備案;光伏開發企業和居民用戶簽署協議書,協議中必須明確“企業不得在居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居民信息貸款或變相貸款,不得向居民轉嫁金融風險”條款。
五、供電公司在項目并網前復核設備(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等)購置發票與備案主體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待完善相關備案信息后方可并網。
六、強化企業自律。各項目開發企業要求嚴格按照《戶用光伏建設運行百問百答》(2022年版)、《戶用光伏建設運行指南》(2022年版)要求規范建設,認真落實建筑載荷、抗風能力、防水工藝、規范施工等相關要求,合理確定建設方式,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要求采購使用光伏發電組件,確保項目安全運營。
國網沁陽市供電公司
2023年12月01日
來源:國網沁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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