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政府網消息:日前,浙江省政府發布擴大有效投資政策二十條,要求積極應對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著力擴大有效投資、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著力推動一大批重大項目快落地、早見效,確保全省有效投資持續穩定增長。
其中,部署省能源局牽頭組織的有:
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放開并網限制,對“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并投產的項目實行全額保障性并網,確保2022年全省光伏發電項目開工500萬千瓦、并網450萬千瓦。
在不違反用地用海政策法規禁止性限制的條件下,允許在設施農業上建設農光互補、菌光互補項目;允許10萬立方米以下水庫水面建設漁光互補發電項目。
加快海上風電建設。確保2022年全省海上風電開工100萬千瓦,并網60萬千瓦。按照逐步退坡、鼓勵先進的原則,綜合運用財政補助、政府產業基金、綠色金融等措施支持海上風電加快發展。海上風電項目不得以習慣性航路、未經批復的規劃錨地等條件限制用海。
象山某光伏電站施工現場
優化能耗“雙控”制度。全面落實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原料用煤、用油、用氣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地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考核。
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于0噸標準煤/萬元的新上項目,在項目所在地確保完成能耗“雙控”目標任務的前提下,開辟節能審查綠色通道。實施區域能評2版,進一步簡化能評審批手續。
原標題:浙江:確保2022年光伏發電項目開工500萬千瓦、并網450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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