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自治區“十四五”節能規劃的通知,通知中多次提到光伏:
1、城鎮建筑中推廣太陽能光伏分布式、一體化應用。到2025年,全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綠色建材推廣面積達到10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應用比例達到30%。
2、優化數據中心用能結構,探索多元化能源供應模式,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電、“光伏+儲能”、分布式儲能等技術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3、大力優化能源結構,重點打造包頭、通遼、烏蘭察布、鄂爾多斯、巴彥淖爾、阿拉善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重點在庫布齊、烏蘭布和、騰格里、毛烏素、巴丹吉林沙漠和渾善達克沙地推進大規模“光伏+生態治理”建設,鼓勵呼倫貝爾、錫林郭勒、鄂爾多斯等地在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推進“光伏+生態修復”項目建設。推進新能源分布式開發。鼓勵在工業園區、公路沿線服務區和邊坡、醫院、學校、新建樓宇等地開發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進新能源發電自發自用和就地消納。到2025年,全區新能源裝機總規模達到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裝機占比超過50%;新增新能源發電量占全部新增發電量的60%以上,為實現2030年新能源發電總量超過火電發電總量奠定堅實基礎。
4、推進建筑領域節能。城鎮建筑中推廣太陽能光伏分布式、一體化應用。到2025年,全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綠色建材推廣面積達到10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應用比例達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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