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貴州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區根據資源、用地、電網接入和消納、建設成本等,科學規劃發展目標,合理確定年度建設規模。堅持規模化、基地化發展,鼓勵資源要素優先向大型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配置。
《通知》指出,在擴大市場開發主體方面,一是堅持市場引導,激發投資活力。鼓勵不同市場主體,采取多種合作方式,依法依規投資開發新能源項目,堅持合理競爭不壟斷原則,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擇優確定項目開發業主。二是充分利用消納能力。鼓勵具有電力送出能力、調峰資源企業統籌新能源項目開發,提升新能源發電質量和送出能力。鼓勵有綠色能源消費需求的企業積極投資開發新能源。三是推進企業一體化開發。鼓勵新能源裝備制造業與新能源一體化開發,新能源企業與裝備企業聯合開發新能源項目。統籌集中式與分布式開發協調,鼓勵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投資企業參與當地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
此外,《通知》還要求嚴格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對存在失信行為、倒賣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建設期轉讓項目控制權、惡意競爭的企業,其項目一律不得納入年度建設規模;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護生態環境不力等問題的企業,從嚴控制其項目開發并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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