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綏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光伏市場開發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縣直和新區各部門、各鄉鎮不能與光伏開發企業私自簽訂各類開發協議,凡簽訂開發協議均需縣政府同意并與綏中縣招商及發改部門對接。并提醒轄區內居民,在簽訂各類光伏項目合作合同過程中,仔細閱讀合同條款,避免上當受騙。
原文見下:
綏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光伏市場開發秩序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新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隨著國家促進新能源發展各項政策的出臺,光伏市場發展迅猛。目前有多家光伏企業進入我縣進行光伏項目開發,但各企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光伏市場開發秩序,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縣直和新區各部門、各鄉鎮不能與光伏開發企業私自簽訂各類開發協議,凡簽訂開發協議均需縣政府同意并與我縣招商及發改部門對接。
二、縣直和新區各部門、各鄉鎮(場)、村(社區)干部嚴禁參與未與縣政府簽訂框架協議的光伏公司的項目推廣。
三、各鄉鎮(場)要提醒轄區內居民在簽訂各類光伏項目合作合同過程中,仔細閱讀合同條款,避免上當受騙。
綏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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