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漲的組件價格,地方政府產能配套及地方貢獻要求,地方電網公司越來越高的儲能配比,正在成為新能源行業的新三座大山!
一、價格瘋漲的光伏組件!
2021年以來,光伏組件價格出現前所未有的上漲幅度!2021年初,大型集采中光伏組件最低中標價格為1.48元/W;最近幾個月,光伏組件的開標價格已經穩定在1.95元/W以上!上漲幅度之大,時間之久,前所未有!
“光伏組件漲價是限制我們開發建設進度的最大障礙!”某企業項目經理賈工坦言,“光伏產業是個重初始投資項目,光伏組件是實打實的投入,一旦買貴了,全生命周期的度電成本就降不下來!
去年年底的時候,預期今年組件價格會下行到1.7元/W左右,我們之前中標的一個100MW項目,當地政府要求必須今年年底并網,否則我們集團以后在當地項目開發都會受到影響!光伏組件按當時1.7元/W計算的,現在2元/W的價格,相當于一瓦漲了3毛錢,100MW就是3000萬!
政府只要求1500萬元的投資,而且投資落地時間也是并非不可商量,可以和政府說不賺錢,做一些變通。然而,并網時間要求卡著,不得不在組件漲價時采購。我們的項目要干就只能是賠本賺吆喝!
二、沉重的產能配套負擔!
“切!你以為地方政府是那么好糊弄的?”另一前期開發人員張經理則表達的截然不同的觀點,“前兩天我去找縣委書記談項目落地事宜,遇到**集團的人(五大電力之一)被趕出來,不給他們辦理開工手續,就因為他們當初承諾的產能配套未落地。對我們要求也是,先想好把產業落了,再考慮光伏項目的事情。”
“國家能源局近兩年下發多份文件,反復強調,不能給新能源投資企業增加負擔!然而,這些文件并沒有用!”張經理說“前兩年,地方政府還是遮遮掩掩,跟企業私下里談產業換項目的事情,現在很多省份將產能配套明確寫在紅頭文件里!2021年各省下發的競爭性配置文件,貴州、湖北、四川…不都明確寫了產業配套要求!”而2022年以來,有的省份直接出臺了明碼標價的產業配套與資源規模的關系。
2021年11月19日,河南省商丘市的一紙文件,短短300余字,將地方政府的“訴求”展現無遺!項目產生的碳指標必須歸市里,配套產業必須同步落地,不落地就收回指標!想獲得新指標必須配產業!
面對輿論沸騰,河南省政府11月22號趕緊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對部分地方政府的行為進行規范!
產業落地對企業壓力真的很大,尤其是落后地區。任何企業都不是獨立存在的,需要人才、基礎條件的配套。地方政府一般要求落地高科技產業,然而,地方人才匱乏,根本就沒有發展高科技產業的人才基礎!同時,地方相關配套不到位,交通、上下游產業鏈、產業適應性等要求無法滿足,我們產業即使投下去,估計也難發展!
而對于地方政府,似乎也有自己的想法。我們地方的項目只能滿足兩三家投資企業的需求,現在有二三十家投資企業來找我,而且都是實力雄厚的,央企、地方國企、上市公司,我的項目沒辦法分,只能提高門檻,待價而沽!
“一波波企業去談合作,把地方政府的胃口養的越來越大了!”張經理感慨“光伏組件價格是市場行為,將來總有一天會跌下來!然而,撐大的胃口,是不會變小的,將來項目的隱形投資會越來越大!現在產能配套這塊給項目增加3毛一瓦的成本,收益率直接下降1個百分點,不知道明年是多少。”
“無序涌進的、以過程利益為目標的偽投資方是地方政府胃口變大的重要原因!有很多找地方政府談項目的并非想持有,完全是二道販子,攪局者!”某央企王經理介紹,“這種企業,地方政府什么要求都敢答應。他們一般先把項目指標忽悠到手,到時候再耍賴,留下一地雞毛,擾亂了市場,也撐大了地方政府的胃口!”
三、越來越高的儲能配比要求!
“上周,接到西部某省電網公司的通知,之前所說的競爭性配置文件中承諾儲能一律不算數,要求今年的新增項目必須保證20%*2小時儲能,預留4小時空間,否則不給并網!然而,該項目正在搶年底并網,該花的錢大部分都花了;按照這個儲能配比,項目肯定要賠錢!干,還是不干!”某企業劉工無奈的感慨!
“我們省風電的儲能最高配60%!按照當前的儲能成本,60%*2小時,一瓦就要配1.8元的儲能!”另一名范總說,“而且,儲能系統也就能運行5~6年,全生命周期大概要投資4次!哪個項目能承擔起這么高的儲能成本?”
“在發電側,儲能根本沒有任何的盈利模式,單獨的儲能電站收益和投資回報無法測算,電網公司強加給新能源投資企業,而且要求一年比一年高。再這么下去,儲能成本都要比電站投資成本高了!”范總感慨道,“目前,按大多數地方要求配儲能,項目收益基本要下降1到1.5個百分點。為了減少儲能對項目收益的拖累,有些企業直接采用梯級利用的劣質電池,這是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根據中關村儲能聯盟的數據,截止2020年底,全球的電化學儲能只有14.2GW,主要安裝在中國、美國、歐洲。
圖:全球電化學儲能市場累計規模(2000~2020)
可見,電化學儲能裝置在電力系統中幾十吉瓦級別的應用,在國際上沒有先例;在國內,電化學儲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也不完善,包括消防標準、電力系統接入標準都處于缺失狀態。據了解,儲能裝置若作為一個獨立項目,無法取得安全消防手續,也不具備運行資質。若與新能源項目配套,則將所有安全風險全部轉嫁到新能源企業身上。
根據TüV南德的統計,自2017年以來,全球已發生30起以上儲能相關的安全事故,這對國內爆發式增長的“新能源+儲能”市場來說,壓力巨大。而今年5月國內的一起儲能電站安全事故,再一次把電化學儲能的安全性推到風口浪尖。事后,多個涉及儲能的電站被要求暫停運行進行整改。
然而,即使配這么高比例的儲能,新能源場站也無法實現日調節!靠大電網的調度、水電、火電進行調峰顯然成本更低,電網這么強烈的要求配儲能,既不經濟,也沒多大用處!然而,卻給投資企業造成沉重的負擔。
四、土地問題才是卡脖子因素!
前三個問題,都是政策層面的,想辦法可以解決掉,土地問題才是卡脖子因素,而且是無法解決的!
對于當前動輒100MW的光伏項目而言,尋找合適開發的資源,成群連片坐北朝南的坡地資源是最難的!
目前,很多企業在尋找地的時候,不得已選用一般農用地,但風險較大。
11月2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關于對光伏項目用地進行核查的通知》,對光伏項目土地利用情況進行重點核查!并要求文件下發即日起,停止光伏項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備案工作。
11月3日,內蒙古林草局等5個單位聯合發布了《關于實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區用途管控的通知》,將生態紅線列為禁止開發區,嚴格控制已批準風電、光伏等各類項目新增占用林地。全區各地新建風電場項目禁止占用天然林、喬木林地,新建光伏電站項目陣列組件只能占用無林地。
內蒙古將全區50.46%的國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烏蘭察布市對草原上在建運營的礦山、風電光伏等項目限期退出,拆除部分已建項目。
“除了風險極大之外,農光互補項目的土地租金往往很高。然而,企業開發人員受業績壓力要求,選用的地不一定能行,于是先獲取指標,能不能干再說!”,張經理介紹,“在項目收益算不過來,集團不批復投資的情況下可能廢指標,如果批風險就很大。最近三年,我們集團在*省就有9個項目因為沒有合適的土地而被廢掉。”
你看現在指標爭奪戰轟轟烈烈,但實際地的面積或者其他限制性因素要求無法落地,造成可真正可落地項目較少。
另一企業劉經理介紹,“100MW的項目,大概需要3000畝地。面積太大了,很多企業選的中間部分都是農用地,邊緣都是林地,明擺這些都是坑,根本無法啟動!但迫于壓力,只能去硬開發先推進,給未來留下很多隱患!”
五、結語
光伏市場蛋糕突然變大,似乎誰都想在這場盛宴中分一杯羹!
雖然價格高漲,但由于原材料的上漲,光伏組件企業的收益率并未明顯提高;
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員也面臨巨大的招商引資考核壓力,以及有限指標分給誰、怎么分公平的難題。
有些地方電網現有條件對新能源消納已經很難。然而雙碳目標要求下,電網公司又不能拒絕接入,只能把責任變相轉嫁給投資企業,讓企業配置明顯過高比例的化學儲能。
每個人似乎都有自己的苦衷與不得以。回到開頭的話題,瘋漲的組件價格,地方政府產能配套及地方貢獻要求,地方電網公司越來越高的儲能配比,已經成為壓在新能源企業身上的新三座大山!
說明: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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