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走進安圖縣明月鎮(zhèn)新安村,一排排深藍色、整齊劃一的光伏面板映入眼簾,這就是脫貧群眾眼中的“陽光銀行”——安圖縣光伏幫扶項目。
安圖縣光伏幫扶項目于2016年末開工建設,總投資3.76億元,總裝機容量為45.54兆瓦,共分兩期建設。在規(guī)劃建設中,安圖縣政府充分考慮地形、光照、地質災害、村屯分布、建設成本等各種因素,全縣形成了集中式和聯村式兩種建設模式。
為實現光伏項目收益最大化,安圖縣構建政企聯動機制,對光伏項目進行資產確權與資產登記,產權歸縣政府所有,第三方企業(yè)負責運維與管理,費用采取以發(fā)電量為基準的結算方式,收益由縣級平臺公司統一管理分配,覆蓋全縣180個行政村全部脫貧人口。同時,縣政府安裝電站信息監(jiān)測系統,實現電站的動態(tài)監(jiān)測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運維企業(yè)、設備廠商及時解決電站運行問題,還為每座電站購買商業(yè)保險,防范冰雹、強風等自然災害風險。政府與企業(yè)共同建立項目收益專項臺賬,實行專項列收列支和專人管理機制,縣鄉(xiāng)村振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光伏項目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落實情況進行全程指導和監(jiān)督審計,確保資金合規(guī)精準使用。2018年至2022年,安圖縣光伏項目累計實現發(fā)電26788.62萬千瓦時,實現收益20218.04萬元。安圖縣利用扣除運營成本后的收益資金,設立村內保潔員、治安協管員、道路維護員、水源管護員、照料護理員等崗位開展小型公益事業(yè),包括維修村道、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等;設立其他專項獎勵補助,幫助脫貧人口年均增收2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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