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新〔2023〕73號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各有關新能源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3〕106號)文件精神,持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健康發展,現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著力推動新能源和抽水蓄能領域高質量發展,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重點整治對風電、光伏、抽水蓄能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行為,營造規范高效、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市場開發環境。
二、重點整治內容
聚焦2022年以來各地方組織實施的風電、光伏和抽水蓄能開發項目,認真核查項目在前期、中期、后期中是否存在不當市場干預行為,重點整治以下問題:
(一)通過文件等形式對新能源發電和抽水蓄能項目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是否在相關文件中明確或者變相要求項目必須配套產業或者引入產業;雖未明文規定,是否口頭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或對于沒有允諾配套產業的項目和投資主體給予阻礙或明顯歧視政策。
(二)通過文件等形式對新能源發電和抽水蓄能項目強制要求投資落地。是否要求企業繳納高額保證金、投資合作保證金、項目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引入外資等;是否獲取或限制項目的附加收益,如項目產生碳排放權及碳排放所獲收益等。
(三)是否存在企業惡意競爭、惡意許諾破壞新能源公平發展環境的行為。
三、整治方式
本次專項整治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展,至2023年11月30日結束。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要抓好整治工作責任,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開展自查自糾。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各縣(市、區、特區)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文件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并在本部門門戶網站開設專欄,收集問題線索進行核查。
(二)落實整改要求。根據國能綜通新能〔2023〕106號文件要求,按照“誰提出、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整改。對于發現黨員干部存在違反黨紀國法問題線索的,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三)健全長效機制。對存在惡意競爭、惡意許諾破壞新能源公平發展環境的企業,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舉一反三,完善工作機制,形成一批管根本管長遠的制度機制。
四、有關要求
(一)相關問題可通過省能源局局長信箱反映,我局將對收集的問題線索轉有關地方核查。對應整改而未整改的,將選擇典型案例予以通報。反映截止時間到2023年11月25日。
(二)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于2023年12月4日前形成總結報告,并對照重點整治內容提煉1個典型案例,報送省能源局。
(三)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及時向地方政府報告,明確工作職責及專項整治工作聯系人,于2023年10月9日前將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至我局。省能源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風電、光伏相關問題,羅弦,0851-86891194,756966722@qq.com;抽水蓄能相關問題,李沛,0851-86891082,gznyjdlc@163.com。
附件: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此件主動公開)
2023年9月27日
來源:貴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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