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浙江省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建設運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房地產開發項目屋頂光伏發電系統應當按照“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要求組織實施。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具有建筑工程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允許該設計單位統一開展屋頂光伏一體化設計工作,實現建筑專業和光伏發電專業互相協同。對符合設計資質要求,但不具備建筑工程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允許相關主體設計單位將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工作分包給具有光伏發電設計資質的專業設計單位,確定由主體設計單位建筑專業統籌協調好光伏支架和屋面的連接,確保屋頂光伏基礎防水工程無缺陷,光伏項目建設不妨礙屋面消防疏散。房地產開發項目屋頂采用壓塊固定方式的,應當開展光伏發電和結構專業的計算評價,并在施工圖設計中明確,在施工圖審查時提交。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3日。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建設運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全生命周期的閉環管理,我局組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建設運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3日。
聯系人:凡老師,聯系電話:89385080;電子郵箱:kjc1603@163.com。
附件: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建筑屋頂光伏建設運維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4月30日
來源:國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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