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河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關市場主體: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市場監管,維護公平公正電力市場秩序,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24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24〕4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24年電力市場秩序突出問題專項監管的通知》(國能綜通監管〔2024〕61號)安排,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力市場秩序突出問題專項監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情況。重點關注2023年以來,市場運營機構在各類市場交易中行為的合理性、合規性和公平性。主要包括: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輔助服務規則、容量電價政策等規定的執行情況,電力市場化全流程全鏈條交易規則的執行情況等。
(二)限制市場競爭情況。重點關注2023年以來市場運營機構干預市場以及市場交易主體交易行為合規性情況。主要包括: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違規干預(或者按照有關要求干預)電力市場情況,市場交易主體不正當競爭、操縱市場、串通報價和違規交易行為,參與批發電能量交易的用戶跨省跨區交易情況,燃煤火電機組、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情況,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運行情況等。
(三)信息披露及報送情況。重點關注2023年以來市場運營機構、電網企業開展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及報送情況。主要包括:市場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制度體系建設及平臺建設、數據接口開放等情況,電力市場交易信息披露和報送有關規則執行情況,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電力交易、調度機構和電網企業在數據交互等方面銜接情況等。
(四)其他電力市場秩序突出問題。通過日常監管、市場主體反映以及投訴舉報等發現的可能存在的其他電力市場秩序突出問題情況,以及上次我省電力市場秩序監管和其他專項監管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等。
二、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5月)。省電力公司、電力交易中心要認真對照監管內容開展全面自查,并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于5月31日前將自查報告和有關工作聯系人報送我辦。自查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采取的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考慮以及意見建議等。
(二)現場監管(6月-7月)。河南能源監管辦組織專項監管工作組,采取監管座談、查閱資料、問詢筆錄、核查賬簿、調查問卷等方式開展現場監管。根據工作需要對市場主體開展延伸監管,充分核實、驗證有關情況,全面真實準確定性問題。具體時間和人員另行通知。
(三)總結整改(8月)。根據現場監管發現問題,梳理形成問題清單,視情況采取責令整改、監管約談、行政處罰等方式進行處理,對于問題依法依規責令整改,根據情況編制監管工作報告,按照要求報送國家能源局。
三、有關要求
(一)請省電力公司、電力交易中心對照監管內容全面開展自查整改,按時報送自查整改報告;要積極配合專項監管現場核查,指派專人負責對接,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完整提供有關材料和數據,對于專項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舉一反三,全面徹底整改。
(二)堅持問題導向,務求監管實效,聚焦電力市場秩序突出問題,推動從源頭上、深層次解決我省電力市場建設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三)現場監管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嚴格紀律和保密要求,切實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聯系人:張盼65683719 15225127639
河南能源監管辦
2024年5月7日
來源:河南能源監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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