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上海市促進綠色電力消費加快能源低碳轉型實施意見》,其中提到:
加大綠電多元化供給。深度挖潛市內綠電資源,實施“光伏+”專項工程,加快近遠海風電開發,科學建設陸上風電場,結合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布局生物質發電項目,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開發,探索海洋能利用試點示范。爭取市外清潔電力供應,加快推進蒙電入滬特高壓工程,加強長三角區域能源電力合作,通過市場化交易增加市外綠電消納規模。引導市內綠電企業積極參與本市綠電交易,按年度向社會公布發電企業綠電交易規模和排名。
構建多維度的綠電交易機制。按照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和綠電交易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上海實際的綠電交易機制,組織制定《上海市綠色電力交易配套實施細則》。省間綠電交易根據《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修訂稿)》組織開展;定期排摸梳理市場用戶的需求和意向,通過政府間電力合作協議等方式做好資源與通道對接。市內綠電交易引入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多品種綠電參與交易,2024年9月起新并網發電綠電交易企業需自建或購買儲能調峰能力;存量新能源原則上給予3年豁免期,后續適時予以調整。根據用電主體需求和發電主體性質設立多元化的綠電交易模式,按照相關電力市場規則開展中長期交易并進行現貨交易雙偏差結算。依法依規實施綠電交易保障措施,包括設定中長期成交比例、相關價格上下限等,于綠電交易開展前予以公布。
來源: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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