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伏上網指導價及補貼標準終于落地。4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從今年6月1日起,I-III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35元(含稅,下同)、0.4元、0.49元;“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05元;戶用分布式光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8元。
相較于2019年的光伏上網電價和補貼政策,今年I-III類資源區指導價分別每千瓦時下調0.05元、0.05元、0.06元,降幅分別為12.5%、11.1%和10.9%。“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補貼標準每千瓦時下調0.05元,降幅為50%;戶用分布式光伏補貼標準下調0.1元,降幅為55.5%。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些降幅基本符合預期。粵開證券分析師韓晨認為,此次公布的電價調整方案與第二版征求意見稿基本相符,從2019年的競價結果可以看到,目前的指導價還有一定的利潤空間,當然這部分也會在后續競價中給予投資企業更大的騰挪空間。
按照《通知》,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原則上通過市場競爭方式確定,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采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執行。而且,“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分布式項目,將與集中電站一起競價。
“由于2020年指導電價的降幅不同,導致Ⅲ類資源區的項目相對更有競爭優勢。”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認為,同一地區資源基本相同,分布式和集中電站的補貼強度不同,大部分地區集中電站的補貼更有優勢,今年分布式項目劣勢較為明顯。
據了解,Ⅲ類資源區主要位于經濟發達的東南部沿海地區,當地土地資源稀缺,可用于開發光伏電站的大面積土地少,土地成本高,但電力消納能力強,部分省份還有地區補貼電價。
根據國家能源局3月10日發布的通知,2020年度新建光伏項目補貼總預算縮水近半至15億元。其中,5億元用于戶用光伏;10億元用于補貼競價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
韓晨認為,短期來看,2020年光伏新政的公布,將有利于整個產業鏈對今年工作提前準備。并且,從電價調整幅度分析,2020年新增有補貼光伏電站規模將達到30GW(千兆瓦)。國外需求依據目前環境看,相比2019年預計不會出現正增長,國內光伏產業鏈短期將承壓。
2020年大概率是光伏項目享受補貼的最后一年。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此前表示,到2021年,陸上風電、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將全面取消國家補貼,戶用光伏是否取消補貼仍在討論中。
韓晨表示,光伏平價后,整個產業鏈將不受補貼限制,完全的市場化運行,經濟性將成為首要考慮因素,屆時一些優秀的投資商、零部件企業的頭部效應將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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