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堅決把減稅降費政策落到企業。”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2020年,我國將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強化階段性政策與制度性安排相結合,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鏗鏘有力的話語有力提振信心,為激發行業動力、增強市場活力注入了一劑強心針。
2019年,我國通過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全年減稅降費2.3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超過2%,有力有序釋放減稅降費紅利。今年兩會期間,如何進一步深化稅費改革,降低企業成本、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成為了光伏行業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
回應百姓訴求,激發市場活力
度電成本下降超過90%,多項技術領跑全球,新增和累計裝機規模已多年保持世界第一……近十年來,我國光伏發電行業發展迅猛,正在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國家名片”。
作為一個重資產行業,面對即將全面開啟的平價上網大門,持續深化行業的稅費體系改革,有效減輕企業負擔,對于加快推進光伏發電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為8分到1毛,高達上網電價的19%到22%,超過了發電成本的40%。”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光伏行業需要繳納的稅費項目繁多,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3%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從全球市場來看,稅費負擔已成為拖慢我國光伏發電行業平價步伐的最主要因素。
全國政協委員、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進一步指出,近年來,光伏發電企業與土地相關的稅費負擔約占銷售收入的3.9%,大大縮減了企業利潤空間,加重企業負擔。而絕大部分光伏發電項目均建設于偏遠地區,不僅不會改變原有土地的用途,并網發電后更會提高原有土地的利用價值,加快推動環境效益向經濟效益轉換,實現原有土地的效益倍增。
直擊市場痛點,回應行業訴求。為保障光伏發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一系列稅費政策接連落地,助力光伏企業“輕裝上陣”。
2017年,光伏發電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期限第三次延長,到期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國家能源局明確要求減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費,減輕可再生能源企業投資經營負擔,支持可再生能源相關實體經濟健康發展。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繼續深化增值稅改革,光伏發電行業等制造業的增值稅率在2018年由17%降至16%后,再度下降3個百分點至13%,企業市場活力得到進一步釋放。
瞄準發展痛點,切實助企紓困
留得青山,贏得未來。只有瞄準企業發展痛點、難點切實發力,才能真正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點亮行業發展新動能。
針對當前光伏發電行業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南存輝表示,國家對光伏發電企業定期實行的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促進了行業的正向發展,但光伏發電項目在建設階段就累積形成了大量增值稅進項稅額,在電站建成投產后需要5~6年方能抵扣完畢,優惠政策并不明朗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一定程度上拖慢行業前行腳步。因此,建議相關部門延續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并形成長效機制,讓光伏企業可以踏踏實實地享受稅費改革的紅利,為行業發展積蓄強大發展動力。
劉漢元同時指出,當前,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都需要大量固定資產投入,資金占用量大、占用時間久、投資回收期長,加上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利息成本也占據了項目建設成本的很大比例。與利息成本對應的增值稅無法取得進項稅額資格實現抵扣,無疑進一步加重了企業的稅費負擔。因此,建議持續深化增值稅改革,允許企業依據實際支出的利息費用按貸款服務6%的稅率比例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實現利息成本進項稅額可計算抵扣,并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
為降低疫情給企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呼吁國家相關金融主管部門盡快出臺國有或國有控股的銀行給予貸款企業免息三個月、延期三個月的專項扶持政策,明確金融機構主體責任,給出清晰的規范指引和執行路徑,以切實支持光伏企業穩定現金流、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幫助企業更好渡過難關。
“要不折不扣落實落細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措施,進一步出臺精準、有力度、階段性的助企紓困政策,加快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恢復正常運行。”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我國將通過制度性安排和階段性政策并舉,重點減輕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困難行業企業稅費負擔。同時,繼續執行下調增值稅稅率和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等制度,適當延長前期出臺的部分階段性減稅降費政策的執行期限,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邁出更大步伐。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