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五部門今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對此,記者采訪了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
易躍春認為,在“十四五”開局之年統籌能源、財政、金融等領域,共同提出多項金融支持政策,旨在解決目前行業發展面臨的痛點難點,將為新時期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發展注入活力,為推動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實現“30·60”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提供重要保障。具體來看,將在以下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一是體現了國家以目標為引導,以問題為導向,為企業紓困,支持和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近年來,我國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展迅速,截至2020年底累計裝機達到5.64億千瓦,已連續8年位居世界第一。從發展路徑看,新能源產業從無到有,在十余年間快速實現規模化發展,離不開國家各項政策的統籌支持:通過技術引進、培育產業,規劃引導,擴大市場規模,建立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風電光伏裝備制造業快速起步,推動發電成本快速下降,促進行業實現規模化發展。目前風電光伏已基本具備平價上網條件,實現了行業的自身良性發展。同時,針對行業發展不同階段面臨的痛點難點,相關部委以問題為導向,及時研究出臺各項支持政策,促進行業的不斷發展壯大。此次由五部委共同發布的《通知》,重點針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業受補貼資金滯后影響出現的資金緊張問題,通過統籌能源、財政、金融等相關領域政策支持,為企業紓困、保持發展后勁,體現了國家對行業發展的鼓勵和支持,將有利于推動新能源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為我國更好實現“30·60”目標夯實基礎。
二是在具體政策層面,體現了國家既注重市場化推進、又注重風險控制的思路。從《通知》提出的各項措施看,國家在采用市場化方式推進金融支持的同時,嚴格相關風險管理措施,兼顧了政策實施的靈活性和規范性,把好事做好。一方面是采用市場化方式推進。可再生能源企業根據自身資金需求提出申請;在雙方自主協商基礎上,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化原則安排貸款方案。是否貸款,貸款給誰,貸款金額、年限、利率多少?均由市場決定;另一方面是嚴格風險管理。首先是鼓勵金融機構對已納入補貼清單的項目發放補貼確權貸款,并以應收未收補貼證明材料為依據,有效降低了項目的合規性風險和資金來源風險;其次是通過實施封閉式還貸專用賬戶管理,電網企業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補貼確權貸款專用賬戶,不經企業周轉,降低了銀行運行風險。
三是發揮綠證的環境價值屬性,鼓勵企業通過綠證交易減輕利息分擔壓力。綠色電力證書是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三部委于2017年聯合推出的一項重要政策,旨在推動我國綠色電力消費。其主要原理是,綠證代表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價值,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出售綠證獲取環境價值收益,從而實現對行業發展的有效支持。這也是國際通行的支持政策。2021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提出“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領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進一步明確了綠證對未來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的重要作用。在國家提出的總體思路下,《通知》發揮綠證的環境價值屬性,用于彌補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利息分擔,有利于解決企業后顧之憂,從而有效推動補貼確權貸款政策的落地實施。具體綠證核發和交易方案,建議依據國家綠證交易管理規定和企業利息分擔需求,經研究推進。
四是發揮好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對行業的推動作用。一方面是要壓實有關方責任,做好資金的應收盡收。在對相關電力用戶足額征收的同時,需要各地方政府重點組織燃煤自備電廠做好電價附加拖欠核查和補繳工作;二是優化補貼資金管理,提高資金運行效率。包括對自愿轉平價項目的企業優先撥付補貼資金,鼓勵加大信貸支持等,從而更大地發揮補貼資金對行業發展的推動作用。
五是鼓勵地方先行開展試點落實政策,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向全國推廣。這是考慮了各地方基礎條件和企業需求的差異性,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先行開展試點,探索解決補貼問題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對于各試點好的經驗和做法,國家將做好總結,并積極向全國推廣,更大范圍地發揮政策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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