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關于促進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就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積極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等方面提出指導性意見。
根據文件,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山東將規劃20GW(風)光儲一體化基地、10GW省外來電可再生能源配套電源基地、10GW鄉村分布式光伏、5GW城鎮分布式光伏,以及10GW海上風電、500MW生物質發電,總規模約55.5GW。
在地面電站方面,(風)光儲一體化基地將充分利用魯北鹽堿灘涂地和魯西南采煤沉陷地,外電入魯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送電基地可再生能源送電比例不低于50%。新增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不低于裝機容量10%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配套儲能設施按照連續充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
在分布式光伏方面,將開展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實施“百鄉千村”生態鄉村示范工程,創新利用農村集體未利用土地作價入股、收益共享機制。支持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裝分布式光伏,在新建的交通樞紐、會展中心、文體場館、 CBD中央商務區、工業園區等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示范。
需要注意的是,煤電機組靈活改造新增深調能力的10%可作為所屬企業新建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配套儲能容量,抽水蓄能電站所發電量可計入當地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分布式光伏(戶用除外)將在在電網調峰能力不足棄風棄光時,上網部分與集中式場站同等承擔棄電義務。
值得強調的是,山東本次發展意見明確要求風、光規模不得與項目捆綁安排,同時對在建項目進度和已建項目發電情況,建立指標體系,施行獎懲制度。對于可再生能源發展支持力度不夠、項目落地推進緩慢、消納責任完成不力的地市,將進行通報、約談,并將相關情況保送省政府。
具體文件見下:
《關于促進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積極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形成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新業態、新模式、新機制,更好的促進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在前期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局編制了《關于促進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提高意見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建議: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建議發送至:snyjxnyc@shandong.cn。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建議郵寄至:濟南市旅游路28666號 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郵編:250014)。
電子郵件或信函請注明“《關于促進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字樣。
聯系人:劉曉明 姚 旭
聯系電話:0531-68627655、68627613
附件:關于促進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山東省能源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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