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建設 及并網管理的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總體要求, 優化我市能源結構,積極服務可再生能源科學有序安全發展,依 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的和意義
規范分布式光伏備案并網管理,推進分布式光伏科學有序發
展,實現分布式光伏與電力系統消納能力匹配,提升分布式光伏 安全管理水平。
二、項目申報方法和流程
( 一)自然人(戶用) 分布式光伏項目
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應通過山東省在線審批監管系統線上 辦理備案手續,再由戶主( 自然人) 持有效證件(經辦人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或鎮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 到 市供電公司各供電營業廳辦理并網申請。
( 二)非自然人(企業) 分布式光伏項目
光伏項目投資方或委托人應通過山東省在線審批監管系統 線上辦理備案手續 ,再到市供電公司各供電營業廳辦理并網申 請,供電公司答復接入電網的原則性消納意見后,到市發展改革 局辦理光伏平價上網項目確認名單。
1. 到供電公司辦理并網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 1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營業執照原件備查) 。
(2 )相應施工資質復印件(若委托第三方施工,需提供委 托施工合同) 。
(3 )土地、房屋產權合法性支持文件(若場地屬于租賃性 質還應提供租賃協議) 。
(4 )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 需 核準項 目)。
2. 到市發展改革局辦理光伏平價上網項目(按照上級主管部 門要求,縣級發改部門只負責400KW 及以下光伏平價項目確認 工作) ,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按附件模板,膠裝成冊)。
( 1 )填寫《 曲阜市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評價上網申 請表》 加蓋公章并簽字;
(2 )簽署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不需要國家補貼承諾函加 蓋公章并簽字;
(3 )供電公司出具的接入電網的原則性消納意見復印件加 蓋公章并簽字;
(4 )項目備案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并簽字;
(5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6 )項 目法人( 負責人) 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加蓋公章;
(7 )土地、房屋產權合法性支持文件,場地協議復印件加 蓋公章(房產證、土地證,雙證必須齊全并將原件帶來備查,若
場地屬于租賃性質還應提供租賃協議) 。
三、規范備案審批制度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對自然人( 戶用) 和非自然人(企業)申 請的光伏發電項 目,通過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辦理 備案和公示,供電公司建立可用容量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 公示,對接入受限的及時函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根據《配電網技術導則》 (Q/GWD10370-2016 ) “分布式 電源接入時應綜合考慮該區域 已接入的分布式電源情況”的規 定,為確保分布式電源接入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用電和電網安全 運行,對于無法滿足分布式光伏接入消納能力的地區,暫停備案 服務,供電公司加快進行電網配套改造建設,提升分布式電源消 納能力后,函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局,重新發起備 案審批流程。
光伏項目投資人要對提報的光伏項目建設地址、房產性質、 并網規模等備案材料真實性負責并做出承諾,一旦發現弄虛作假 和欺瞞行為,將不予備案并網,已經備案的由市供電公司及時告
知審批部門給予撤銷備案,供電公司不予并網,并列入信譽黑名 單管理。
四、項目驗收和并網要求
1. 安裝主體屋面的合法性由開展居民光伏業務的企業負責, 不得在違章建筑上和不符合安全條件屋頂上安裝光伏組件。
2. 光伏建設企業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申請并網驗收必須在房
屋新建(修繕) 完畢、腳手架等附屬建筑器具完全拆除后,具備 安全并網條件的才可向供電公司申請。
3.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需嚴格按照項目實施方案進行施工, 項目竣工后由光伏建設企業提供項目并網調試和驗收需要的材 料。光伏建設企業對并網調試和驗收需要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并做 出承諾,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和欺瞞行為,供電公司不予并網,并 列入信譽黑名單管理。
五、規范光伏安裝施工企業管理
( 一)開展分布式光伏建設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 光伏建設企業必須具備電力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 工總承包資質或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具備相應建筑 業專業承包資質。
2. 光伏建設企業須在曲阜本地有售后服務網點并有固定辦 公場所,在光伏項目并網后應將服務網點、售后服務電話等信息 張貼在逆變器或其它便于查看位置。
( 二)分布式光伏發電產品質量須達到以下要求
1. 光伏建設企業提供的太陽能組件必須是經中國質量中心 認證(CQC 認證)且達標的產品。
2. 光伏建設企業提供的并網逆變器須是通過 CQC 認證的產 品。
3. 光伏建設企業提供的配電箱為成套配電箱且須經過 3C 認
證,表箱材質要求使用不銹鋼或 SMC 材質,箱內須配備符合安
全需求的刀闡、斷路器、浪涌保護器、 自復式過欠壓保護器等。
( 三)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建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確保項目鋪設在主體合法建筑產權范圍內,禁止在違章建 筑和產權不清的屋頂搭建。 自然人( 戶用) 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得 安裝在商業用途的房屋屋頂。
2. 新建分布式光伏項目必須充分考慮建筑屋頂的安全條件, 應充分考慮消防、結構安全、綜合管線、維修、排水等方面的技 術要求,不得與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相違背,并考慮太陽能熱水器、 水箱、管線等設施的安裝位置。
3. 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須為鋁合金、不銹鋼等防腐防銹材質, 支架、支撐金屬件及其連接點,應具有承受系統自重、風荷載、 雪荷載、檢修荷載和抗震作用的能力,光伏組件的安裝應符合國 家標準,并應滿足《太陽能光伏系統支架通用技術要求》 文件相 關規定。
( 四)光伏建設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服務要求
1. 光伏建設企業不得夸大和虛假宣傳銷售服務,嚴禁在用戶 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光伏貸款,損害用戶權益、擾亂光伏行業健 康發展。
2. 光伏建設企業要保障項目安全可靠運行,承擔安全生產主 體責任,由具有資質的運行人員負責光伏電站的運維和操作,嚴 禁光伏建設項目違規分包,降低工程質量。
3. 光伏建設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客戶撥打服務
電話后應當天與客戶取得聯系,及時響應客戶服務訴求。
六、規范分布式光伏違約私自增容處理
1. 分布式光伏項目容量是指安裝光伏板的總容量,光伏建設 企業要嚴格按照備案容量進行建設,超出備案容量 2% ,認定為 私 自增容。
2. 堅決杜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 目私 自增容現象,一經核實, 由供電公司當場予以解網,同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用戶整改達標 后重新并網。
3. 客戶確有增容需求的,向供電公司遞交申請。辦理發電項 目備案后,辦理增容業務,增容部分與原有容量部分要實現物理 隔離,具備分表計量條件。
七、推進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
1. 加大非法建設整治力度。相關部門聯合屬地鎮街,定期開 展監督檢查。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認定、利用假冒偽劣產品、不 按規范設計施工、私 自搭建、未按照承諾要求建設、借用、租用、 偽造施工資質等行為進行嚴格查處。
2. 市供電公司嚴格按照分布式光伏建設標準進行并網驗收, 對于驗收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對拒絕落實整改要求、發生嚴 重擾民事件、發生蓄意擾亂市場行為的企業及法人,一經查實納 入行業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3. 規范光伏項目拆遷管理。備案的項目依托建筑物安裝光
伏,建筑物拆除,項 目 自然終止,備案失效。因房屋拆遷造成光
伏設備拆除,若繼續保留設備另選址新裝的,應變更項目備案, 補貼電價按照新的備案 日期、并網 日期執行。
4. 市供電公司每季度對光伏并網情況進行分類匯總,并形成 分析報告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局。
八、其他說明
1. 本通知所指的光伏建設企業是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 目的 投資建設和運營一體化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代建企業和分 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運行維護企業。
2. 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運行后,如遇房屋糾紛、建設安全、 土地征收需拆除及項目建成并網后所產生的問題,一切由項目方 本人和單位自行承擔。
本文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意見實施期間,若上級部門公 布最新標準,則以最新標準為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