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自然資源部、國家開發銀行五部門近日印發《“十四五”支持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提出,促進能源資源綠色低碳轉型。完善能源消耗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推進能耗強度穩步下降,逐步實現安全降碳。穩妥有序推進煤炭減量替代,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加快發展清潔能源產業,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新能源發電和裝備制造基地,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支持包頭、鄂爾多斯、石嘴山等城市以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等地區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關停礦區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基地。積極發展儲能產業,因地制宜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等,推動“新能源+儲能”深度融合,實現一體規劃、同步建設、聯合運行。支持示范區城市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促進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2025年底前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以創新平臺和創新能力建設為牽引,持續提升示范區城市產業核心競爭力。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依托產業優勢重點在先進裝備、工程機械、汽車和新能源汽車、能源資源清潔利用等領域布局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基地。
全文如下: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國家開發銀行有關分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十四五”特殊類型地區振興發展規劃》有關要求,現將《“十四五”支持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自然資源部
國家開發銀行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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