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按照國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湖南能源監管辦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在廣大電力市場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湖南電力市場運行平穩,市場建設穩步推進。
電力中長期市場運行平穩有序發展。一是交易規模實現大幅增長。全年216家發電企業、92家售電公司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交易電量72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1.8%。二是有效保障火電企業合理權益。通過嚴格執行上下調月清月結,前三季度火電獲得下調補償資金1億元左右;四季度,積極落實疏導電煤價格成本要求,疏導火電發電成本約16億元。三是及時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迅速按照國家有關取消工商業目錄電價、電網代理購電等政策,會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市場主體完善規則有關條款,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開局良好。一是落實輔助服務市場化改革要求。實現調峰輔助服務由計劃調用向市場調用的轉變,優化調動了湖南電網調峰資源,有力推動消納權重目標落實,2021年湖南可再生能源權重完成45.9%,非水可再生能源權重完成13.8%,圓滿完成國家指標任務。二是有效挖掘火電調峰潛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引導湖南火電企業挖潛提效,機組調峰深度由40%降低至32%額定負荷,最大調峰能力增加160萬千瓦。三是有力促進新能源消納。湖南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行一年來,湖南電網光伏發電實現全額消納,風電利用率達到98.9%,同比提升4.4%,水電利用率99.96%,同比提升0.8%,落實了國家清潔能源消納要求。四是調峰輔助服務調節適當。在用戶和省外發電主體等暫未參與的情況下,有效控制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模,全年調峰服務市場主體獲得凈服務費3.39億元左右,約占全年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發電上網電費的0.7%左右。
電力市場秩序監管成效明顯。一是落實市場監管機制,堅持定期組織廠網聯席會、月度交易會商會,搭建了信息披露、溝通交流、爭議調處平臺。二是加強市場運營機構監管,要求電力交易中心、電力調控中心按期做好市場運營情況分析,落實風險防控責任;組織修訂《湖南電力中長期市場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信息披露監管。三是推進售電公司市場行為監管,研究制定《湖南省售電公司監管辦法》,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將于近期印發實施。
下一步,湖南能源監管辦將在國家能源局正確領導下,進一步完善新形勢下的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調整優化調峰輔助服務市場,推進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化,配合省能源主管部門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為湖南電力資源優化配置、能源結構轉型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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