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籌集數千億資金一次性解決可再生能源歷史欠補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
這源于3月24日財政部網站發布《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其中2022年本級支出7183億元,較2021年增加4048億元。
2022年與 2021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對比
(億元)
來源:申萬宏源
相比往年,今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本級支出中未披露“可再生能源補貼”科目,而是與其他7項共同列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該科目金額增加3600億元。對比2021年明細,2022年列入“其他”的科目除了可再生能源補貼外,其余項目2021年合計金額僅67.51億元,差距懸殊。加之2022年中央預算報告正文中提及“推動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缺口”,增加的金額屬于可再生能源補貼基本確定。
申萬宏源研究測算,僅靠可再生能源電費附加收入,到2022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歷史欠賬將達到3800多億元,與上述“其他”新增支出3600億元數字整體吻合。
但是新增支出3600億元無法解決所有的歷史欠補,同時未來幾年依然會存在補貼缺口。
「能見」獲悉,為從根本上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補貼的問題,相關部門給的一個方案是,將由國家財政一次性支出3500億元,這部分就是上述新增的2022年財政預算資金,同時由電網企業舉債1500億元,合計5000億元,專門用于解決可再生能源歷史欠補和未來幾年補貼缺口問題。
但是目前尚不知曉電網企業是否已同意舉債,因為舉債將增加企業的負債率。負債率是國資委對央企的重要財務考核指標。
兩年前,市場曾一度傳出有關部門考慮由電網企業舉債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但是并未成行。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主要來源于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并設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歷經五次調整,2006年最初征收標準為0.001元/千瓦時,伴隨可再生能源規模的不斷擴大,2008年上調至0.002元,2009年上調至0.004元,2011年上調至0.008元,2013年上調至0.015元,2016年上調至0.019元并延續至今。
2015年之前,我國可再生能源基金可基本實現收支平衡。2016年后,伴隨新能源爆發式增長,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快速擴大。到2016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超700億元。
2016年專家曾建議提出,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上調至3分錢,即可滿足全部補貼需求,但未獲通過。這使得“十三五”以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額遠低于實際需求,導致補貼缺口持續加大。
到2019年底補貼缺口累計超過2600億元,2020年底缺口突破3000億元。
如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為892.29億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為923.56億元。
同時,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也未能足額征收,2015-2019年征收率不到85%,每年約有200億元應收未收資金。
補貼的拖欠,導致很多可再生能源企業陷入現金流枯竭的危險境地,特別是民營企業處境更加艱難,部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因沒有足夠的現金流償還貸款,出現了違約現象。一些金融機構因此收緊風電、光伏行業的信貸規模,進一步加劇了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系統性風險。
與此同時,2020年9月我國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后,客觀上要求必須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力度,但是補貼的拖欠制約了行業的再投入。
從各家上市公司年報財務數據看,截至2020年末,新能源運營公司普遍存在大量國補拖欠,龍源電力等公司的欠補規模高達約200億元。
新能源運營商補貼拖欠情況及對應彈性
(億元人民幣)
來源:申萬宏源
中信證券認為,若按照償還歷史補貼資金3600億元測算,預計可增加整個新能源行業的投資能力約12000億元,能夠覆蓋國內新能源電站建設未來2年的資本支出規模。
因此,補貼問題如能順利解決將提升新能源開發商的再投資能力。
原標題:籌集5000億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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