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光伏進入全面無補貼時代,伴隨著戶用光伏0.03元/千瓦時X20年的度電補貼支持的消失,地方政府正逐漸成為戶用光伏市場的政策推動者,用地方財政補貼填補國補退出留下的空缺。
最近一段時間,山東、浙江金華市、廣州黃埔區和開發區等多個地區相繼發布了光伏補貼政策,從海上光伏、分布式光伏等多個層面對產業進行直接扶持。
據統計,目前,已經有包括山東、安徽、廣東、浙江、陜西省在內,超過30個省、市、區明確了光伏補貼政策。你所在的地方今年有補貼嗎?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北京,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補貼0.4/度
2020年11月18日,北京市發改委下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其中提到:
對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備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5年,補貼對象為法人單位或個人。
1)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2)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3)學校、社會福利場所以及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等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屬于三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3年,標準為80元/平方米。屬于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3年,標準為50元/平方米。
2、北京順義區,按照市級補貼標準1:1比例進行補貼
2021年5月18日,北京市順義區發改委下發《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在北京市的補貼上,區級按照市級補貼標準1:1比例進行補貼,補貼期限為5年。
補貼情況:
一是鼓勵市區兩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優先采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并按政策享受補貼。
二是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及個人利用自有產權宅基地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三是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四是對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含稅)。
3、北京西城區:鼓勵合同能源管理
2021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區發改委下發《北京市西城區支持鼓勵節能降耗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提出:
節能資金支持方式分為補助和直接獎勵。項目申報單位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自愿申報資金支持方式,同一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方式。補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及推廣項目,給予總投資額30%的補助;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北京市政府補助基礎上給予市級補助資金50%的補助;
通過國家綠色建筑運行三星、二星認證標識的建筑,在享受國家、市級獎勵的同時,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4、北京經開區,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補貼0.4元/度
2021年8月23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文件《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見稿)》,擬對15類綠色低碳項目給予政策性資金支持。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擬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經開區按照1:1配套獎勵。補貼期限為1年。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獎勵標準為:
常規類項目,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高端應用,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獎勵計算周期為1年,項目投資方和場地產權方各50%,且每個項目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與北京市獎勵資金合計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50%。
5、上海:學校光伏補貼0.12元/度
2020年6月2日,上海市發改委、財政局聯合下發《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2020版)》提出:2019年光伏電站獎勵標準為0.3元/千瓦時,分布式光伏(含戶用光伏)獎勵標準為0.15元/千瓦時(學校光伏為0.36元/千瓦時)。
2020年、2021年投產光伏項目獎勵標準以2019年標準為基準分別減少1/3、2/3。
按照政策規定,上海的光伏補貼政策已經到期,2022年是否還提供市級補貼還是個未知數。
6、上海徐匯區:新建并網光伏項目按規模給予補貼1000元/千瓦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發布《徐匯區節能減排降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對本區范圍內新建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項目并網驗收規模給予1000元/千瓦的扶持,或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7、上海浦東區:給予項目投資主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光伏相關部分投資總額)20%的一次性補貼
2021年7月1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2021年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提出: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在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的單個裝機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補助標準,給予項目投資主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光伏相關部分投資總額)2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8、陜西西安,光儲補貼1.1元/度
2020年12月25日,12月25日,西安市工信局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告,提出:
1)對新進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且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自并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1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5年。
3)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運行的光伏儲能系統,自項目投運次月起對儲能系統按實際充電量給予投資人1元/千瓦時補貼,同一項目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9、浙江溫州,光儲補貼9毛/度
2021年10月25日,浙江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推動光伏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對完成備案并接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的“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鼓勵儲能項目市場化運行。對于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8元/干瓦時的補貼,鼓勵各地加大對集中式儲能項目的支持。
10、浙江平湖,居民戶用光伏補貼1元/度
2021年10月26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平湖市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對工商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電價補助。
對學校、醫院、黨政機關和村(社區)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5元/千瓦時電價補助。
對“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電價補助。
對居民戶用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一次性裝機補助,按裝機容量1元/瓦補助。
11、浙江麗水,補貼0.6/度補貼,逐年遞減
2021年10月9日,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市區(含蓮都區和麗水開發區)2021年、2022年、2023年并網的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補貼資金由市財政、蓮都區或麗水開發區各承擔50%。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市)政府要整合各類政策資源,研究出臺支持屋頂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扶持政策。
12、浙江寧波,補貼0.3元/度
2021年9月8日,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大力推進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用工作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
由市級財政對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并網的建筑屋頂光伏項目按0.3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
到2025年底,全市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工作,力爭30%以上的建筑屋頂設置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筑領域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占全社會累計光伏并網容量超過3%。
13、浙江樂清,補貼0.2元/度逐年遞減
2021年4月21日,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全市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補貼的通知》,提出:
對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網以及2020年8月1日之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則繼續享受之前0.3元的補貼;5月1日之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調整至0.2元/度;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調整至0.1元/度。
對2021年5月1日之后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樂清市級財政補貼調整至每千瓦時0.2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樂清市級財政補貼調整至每千瓦時0.1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起取消樂清市級財政補貼。
14、溫州市泰順縣:補貼標準分別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
2021年12月23日,泰順縣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征求《泰順縣關于扶持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意見》意見的函。
政府統一組織建設。行政事業單位、國企單位屋頂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運營的,由政府部門或行政事業單位、國企單位委托能源企業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實施平改坡建設的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在建成、并網和驗收后給予實施單位一次性建設補貼。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網和驗收的實行差異化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不實施平改坡的屋頂光伏發電項目不享受任何補貼。
15、浙江金華:屋頂光伏項目上補貼0.10元/度,連補3年
2022年3月22日,浙江省金華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金華市區光伏發展補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根據文件,補貼對象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金華市區投資興建工商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公共機構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0元/千瓦時,補貼時間為3年(自建成并網次月起,連續計算36個月),一年發放一次;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6、浙江瑞安市:2025年光伏建設1.5GW,屋頂光伏補貼0.1元/度!
2022年3月7日,瑞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全面推進清潔能源發展的意見(修改稿)》意見的公告。
其中提到,對單位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一補2年(連續補貼2年)。對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一補2年(連續補貼2年)。
17、浙江紹興柯橋區,補貼0.25元/千瓦時
2021年12月16日,浙江紹興柯橋區發改委發布《關于柯橋區整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的公示》。
政策方面給予一定的地方補助,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柯橋區內投資建設符合分布式光伏3.0要求,根據實際發電量按每千瓦時0.25元對項目業主進行補助,補助周期為5年,在安裝首年一年兌現一次,此后每半年兌現一次。在柯橋區建設非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配套儲能設施的,在項目通過柯橋供電分局驗收后,對項目業主按每千瓦時儲能能力100元發放一次性補助。
18、浙江海鹽:1000平以上商業屋頂需100%安裝光伏,戶用光伏補貼0.2元/瓦
2022年3月25日,浙江海鹽縣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海鹽縣整縣光伏開發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件中提出,對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發電的居民屋頂光伏項目,對屋頂所有方給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資補助,單戶最高不超過2000元。
19、浙江杭州:最高0.2元/瓦一次性補貼!十四五確保新增光伏裝機1.2GW以上
2022年3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發改委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加快我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發布。
意見指出,鼓勵各區、縣(市)和各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結合實際出臺光伏補貼政策。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對杭州市范圍內2021-2025年期間建成并網的,且年光伏利用小時數超過900小時(由國網供電公司在并網滿一年后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的光伏項目進行獎補。其中上城、拱墅、西湖、濱江、錢塘區按0.2元/瓦標準,其他地區按0.1元/瓦標準給予投資主體一次性建設獎勵。
浙江臺州:以財政補貼、政府產業基金等政策大力推進光伏等新能源發展(征求意見)
2022年4月7日,臺州財政局發布《臺州市財稅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
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完善清潔能源支持政策,緊密對接全省“風光倍增”行動計劃,以財政補貼、政府產業基金、財政引導金融等多種政策,大力推進核電、海上風電、光伏、水電發展。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光伏鎮”“光伏村”獎勵、貸款貼息、保險費補貼等方式鼓勵居民戶用光伏加快發展。
20、安徽宣城:建筑屋面光伏補貼20元/千瓦、立面BIPV30元/千瓦
2022年3月31日,宣城住建局官網發布“關于《宣城市光伏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宣城市光伏建筑應用城市試點專項資金使用辦法》(征求意見稿)宣布,建筑屋面光伏補貼20元/千瓦、立面BIPV30元/千瓦。
21、安徽蕪湖繁昌區:0.05元/度,連補2年!
2022年3月9日,安徽省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關于印發繁昌區節能降碳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
對企業利用自有廠房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發自用的,按照自發自用電量給予0.05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轄區內企業使用區內綠電的,按照使用量給予0.04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轄區內企業使用區外綠電的,按照使用量給予0.03元/度的補貼,連續補貼2年。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2、安徽合肥
2022年3月30日,合肥市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2021年度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合政〔2018〕101號)和《關于印發<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電子〔2018〕553號)等文件精神,現開展2021年度合肥市光伏電站度電補貼申報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已納入全市第一、二、三批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目錄的企業和家庭(個人)類光伏電站。
二、支持方式
根據經核定確認的項目年度發電量兌現補貼;獎補標準、獎補年限以該項目并網時政策為準。
23、江蘇南京
2021年3月16日,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南京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南京市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就進一步推動南京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出臺相關政策。
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同時不高于合同價的50%。
綠色建筑單體示范項目按照建筑面積予以補助,二星級示范項目補助標準為2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三星級示范項目補助標準為3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綠色建筑片區集成示范及綠色小鎮項目根據規模和技術應用水平由專家評審決定,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新建淺層地能(地源熱泵、水源熱泵、可再生能源區域能源站)示范項目按照示范面積不超過50元/㎡予以補助。
太陽能光伏項目按照不超過500元/kW予以補助。原則上單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年進行補助。
24、南京江寧開發區,鼓勵合同管理模式補貼0.2/度
9月,江寧開發區制定并發布《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綠色發展暫行辦法》,對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項目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3年,補貼時間范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由項目投資方于項目并網后在線持續運行6個月以上后提出申請。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用方(屋頂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0萬元。由應用方(屋頂方)于項目并網后在線持續運行6個月以上后提出申請。
25、江蘇蘇州工業園區,光儲補貼0.4/度
在蘇州工業園區內,對于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接入園區低碳能源公共服務平臺的項目,補貼3年:分布式光伏按自投運后的發電量進行補貼0.1元/千瓦時。儲能項目按自投運后的發電量(放電量)進行補貼0.3元/千瓦時。該補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6、蘇州吳江區
2021年11月19日,吳江區政府印發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實施方案的通知,根據實施方案,將對2021年7月至2023年底期間并網發電,且接入全區光伏發電數字化管理平臺的光伏和儲能項目進行補貼。
其中,工業企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應用方(屋頂方)補貼0.1元/千瓦時,補貼項目1年的發電量;居民屋頂光伏項目按1元/瓦對投資方進行一次性裝機補助;學校、醫院、黨政機關和村(社區)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及其他項目補貼投資方0.2元/千瓦時,補貼2年發電量;對實際投運的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運營主體補貼0.9元/千瓦時,補貼2年放電量。
27、廣東廣州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
2021年5月12日,廣州市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發改局聯合下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辦法》。
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
應用方(屋頂方)為非公共機構的:補貼標準為0.15元/千瓦時;
應用方(屋頂方)為公共機構的:補貼標準為0.3元/千瓦時。
以2020年計起,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6年。補貼時間范圍為2020-2025年。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用方(屋頂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為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為200萬元。
28、廣東深圳市,補貼0.3元/度
2021年8月28日,深圳市發改委就《關于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和《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財政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文件提出:
力爭“十四五”期間深圳市全市新增光伏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
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報批流程,并于《若干措施》印發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光伏項目納入補貼范圍。市級財政按項目并網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3元/千瓦時。
該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9、廣東東莞
2021年5月31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繼續施行《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專項資金的補助方式為事后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一)對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18萬元/兆瓦進行裝機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44萬元,補助平均分四個財政年度撥付。
(二)對機關事業單位、工廠、交通站場、商業、學校、醫院、社區、農業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設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補助申請批準后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三)對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然人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3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補助申請批準后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30、廣東肇慶高新區
2022年4月6日,廣東肇慶高新區印發《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補貼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通知指出,申報主體為已參與錯峰用電,或建設光伏、儲能、冰蓄冷項目自用的企業。其中,對于光伏項目的補貼范圍為:
高新區制造業企業利用廠區內空間建設,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29日期間在我區發改部門備案,用于自身生產經營(余電可上網),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光伏發電項目。場地提供方不屬于發改部門認定的“兩高”企業且無建設“兩高”項目;項目建設方需為在我區注冊企業。
補貼標準為以建成的項目總裝機容量為基礎,按300元/千瓦的標準確定項目補貼金額,發放給制造業企業(場地提供方和項目建設方按7:3比例分配),每個項目(企業)補貼金額總和不超過100萬元。
31、山東:最高1元/瓦!海上光伏補貼政策出臺
2022年4月1日,山東省能源局副局長鄧召軍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對2022-2024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海上風電項目,省財政分別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規模分別不超過200萬千瓦、340萬千瓦、160萬千瓦。
32、海南三亞:0.25元/千瓦時!
2022年4月8日,三亞發改委組織開展申報2020-2021年度三亞市太陽能分布式光伏發電市級補助資金的通知,通知指出:
2020年12月31日前,我市行政轄區內各類投資主體(含個人及光伏扶貧項目)利用有條件的建筑物屋頂或附屬場所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補助標準為0.25元/千瓦時。
對于光伏企業來說,地方的補貼政策也是一項可以抓住的政策紅利。此前有行業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央財政對于光伏、風電補貼已久,通過資金上的直接支持,我國光伏、風電技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其發電成本在不斷下降,企業的積極性也比較高。在國家補貼取消之后,讓地方政府自己選擇是否繼續補貼,更有利于各地發揮各自的優勢,有針對性地發展新能源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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