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發《山東省燃氣機組建設工程等八個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能源安全新戰略,錨定“3060”雙碳目標,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扛牢使命走在前、狠抓落實開新局,深入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供給革命、技術革命、體制革命,著力增強能源供應鏈安全性和穩定性,著力推動能源生產消費方式綠色低碳變革,著力提升能源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全省能源供應保障和清潔低碳轉型提供堅實支撐。
據悉,此次發布的八大工程行動分別為《山東省燃氣機組建設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煤炭天然氣原油儲備建設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海上風電建設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海上光伏建設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氫能產業發展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蓄電池產業發展工程行動方案》《山東省核能發展建設工程行動方案》。
燃氣機組建設工程行動
立足能源供給多元化發展,統籌天然氣供給、可再生能源消納和電網穩定運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積極推進重型燃機、分布式燃機、“風光燃儲一體化”項目建設。2022年,開工建設燃氣機組項目56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在運燃氣機組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年用氣量80億立方米左右。到2030年,在運燃氣機組規模達到2000萬千瓦,年用氣量200億立方米左右。
重點布局重型燃氣機組項目。在濟南、青島、煙臺、泰安等負荷中心、LNG接收站周邊和天然氣管道沿線城市,重點規劃建設F級重型燃氣機組項目,與所在地區存量煤電機組互為備用,以滿足電網調峰為主,兼顧清潔供熱需要。2022年開工建設480萬千瓦左右;2023—2025年,開工建設20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在運重型燃氣機組規模達到500萬千瓦;到2030年,達到1400萬千瓦。
合理布局分布式燃氣機組項目。在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等熱電冷需求穩定的區域,結合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更新改造,規劃建設分布式燃氣機組項目,以保障電力熱力穩定供應。支持在公共交通服務區、大中型公共建筑及綜合商業區等建設樓宇式分布式燃氣機組,替代單純的煤改氣項目。2022年,開工建設60萬千瓦左右;2023—2025年,開工建設14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在運分布式燃氣機組規模達到200萬千瓦;到2030年,達到400萬千瓦。
積極發展“風光燃儲一體化”項目。在魯北鹽堿灘涂地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基地,結合渤海氣田登陸點和LNG接收站建設,布局建設燃氣機組,打造“風光燃儲一體化”發展新模式,提升電網調峰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2022年,開工建設20萬千瓦左右;2023—2025年,開工建設8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在運“風光燃儲一體化”燃氣機組規模達到100萬千瓦;到2030年,達到200萬千瓦。
煤炭天然氣原油儲備建設工程行動
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積極穩妥推進煤氣油儲備能力建設,建立多元、合理、靈活的儲備機制,形成產供儲銷有機銜接的儲備體系,不斷提高全省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煤炭儲備。發揮煤炭“壓艙石”作用,強化政府儲備兜底保障,加快建立各方參與、保障有力的煤炭儲備體系。2022年,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確保達到1300萬噸、力爭達到1500萬噸;社會儲備能力確保達到2000萬噸、力爭達到2400萬噸。到2025年,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確保達到2000萬噸,社會儲備能力確保達到3600萬噸、力爭達到4000萬噸。到2030年,全省煤炭儲備能力得到進一步鞏固。
——加強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重點依托省內骨干能源企業,通過新建、改擴建煤炭儲備項目或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優先利用現有儲備設施,鞏固山東能源所屬煤礦煤場等項目儲備能力,改造提升魯北煤炭儲配基地等項目;充分利用關退礦井土地資源,建設棗礦綜合物流園、肥礦(泰惠)儲配煤基地等項目。加強與社會煤炭儲備基地或其他擁有存量建設用地資源的企業合作,拓寬儲備能力提升渠道。2022年,新增儲備能力530萬噸,2023—2025年,新增儲備能力670萬噸。鼓勵支持各地結合實際,建立市縣級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
——鼓勵引導社會煤炭儲備能力建設。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在消費集中地、主要鐵路運輸節點和主要接卸港口等區域新建或改擴建煤炭儲備項目,增強社會儲備能力。推動發電、供熱企業提高煤炭儲備水平,對電煤庫存實施淡旺季差異化管理,確保電煤庫存達到規定要求。督促指導鋼鐵、焦化、物流等行業企業加強社會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
——規范煤炭儲備運營機制。加強儲備庫存與輪換管理,確保應急保障期初儲備庫存達到任務目標的100%,期中保持安全庫存水平,期末原則上不低于30%;應急保障期內,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實行先進先出、以進頂出、動態輪換。建立儲備動用機制,承儲企業根據動用指令,及時足量調運儲備煤炭,保障應急需求。
——加強煤炭儲備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視頻監控信息系統,對儲備數量、輪儲進出等實行動態監控,及時掌握煤炭儲備信息。
天然氣儲備。構建以沿海LNG儲罐和地下儲氣庫儲備為主、內陸集中儲備為輔、其他儲備方式為補充的天然氣儲備格局,形成責任明確、規模適宜、形式多樣、分級調峰的天然氣儲備體系。2022年,天然氣儲備能力達到11億立方米以上,其中政府儲備能力達到2.1億立方米。到2025年,達到30億立方米以上,其中政府儲備能力達到2.8億立方米。到2030年,達到40億立方米,其中政府儲備能力達到3.8億立方米。
——重點推進沿海LNG儲罐建設。推動儲氣設施集約化、規模化建設,優先利用LNG接收站進行天然氣儲備,加快青島董家口三期、煙臺西港區、煙臺龍口、龍口南山4座LNG接收站配套儲罐建設,建立青島港董家口港區等沿海大型LNG儲備轉運庫。到2025年,沿海LNG儲罐儲備能力達到26億立方米。
——加快推進地下儲氣庫建設。依托勝利油田、中原油田,加快條件適宜的枯竭油氣藏儲氣庫建設。依托泰安肥城、岱岳和菏澤單縣鹽礦,加快鹽穴地下儲氣庫選址研究,適時啟動開發建設。2022年,新增儲氣能力3.9億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儲氣能力3.6億立方米。
——集約建設內陸儲氣設施。結合天然氣供應和調峰需要,加快推進已布局的政府、城鎮燃氣企業內陸儲氣設施建設。2022年,新增儲氣能力2400萬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儲氣能力1億立方米。
——構建儲氣調峰服務機制。建立健全儲氣設施租賃、收儲、動用等機制,加強儲備庫存與輪換管理。鼓勵支持各市政府、城鎮燃氣企業通過與上游供氣企業、管道企業、沿海LNG接收站企業股權投資、租賃購買等方式,增加儲氣能力。堅持儲氣服務和調峰氣量市場化定價,合理疏導儲氣調峰成本,逐步建立儲氣調峰輔助服務市場。
原油儲備。加快青島港董家口港區、日照港嵐山港區等大型原油碼頭配套原油罐區建設,建成勝利油田新東營原油庫等中轉油庫、裕龍島石化等煉化企業生產油庫,啟動菏澤東明石化產業園原油庫項目前期工作。
海上風電建設工程行動
堅持系統謀劃、分步實施,海陸統籌、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協同發展高端裝備產業,著力打造山東半島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2022年,省管海域場址全部開工建設,開工規模500萬千瓦以上、建成并網200萬千瓦;到2025年,累計開工規模1200萬千瓦以上、建成并網800萬千瓦;到2030年,具備條件的海上風電規劃場址“應建盡建”,邁入全國海上風電發展第一方陣。建成全國領先的海上風電高端裝備產業集群,2022年,海上風電關鍵裝備制造項目建成投產,海上風電主機年產能達到500臺套;到2025年,培育5家國內行業龍頭企業、10家專精特新企業、200家以上配套企業,基本建成海上風電全產業鏈體系;到2030年,海上風電高端裝備產業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競爭力、創新力水平國內領先,產值突破1500億元。
全面推進省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按照“早開工、早建成、早發電”總要求,2022年啟動渤中、半島南等省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加快辦理、用海、環評、海纜路由、電網接入等手續,確保開工規模500萬千瓦以上。2022年底前,并網投運200萬千瓦;2023年底前,省管海域項目全部實現并網發電。
加快實施國管海域深遠海場址開發。積極推動國家批準用海項目前期工作,爭取納入國家深遠海海上風電示范,實現與省管海域項目接續開發。2023年,啟動國管海域重點項目;到2025年,累計開工700萬千瓦左右,并網300萬千瓦以上。
著力提高海上風電裝備配套水平。按照“建鏈、補鏈、強鏈、延鏈”思路,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緊盯國內重點企業,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引進落地一批“龍頭型”企業、“補鏈式”項目,加快形成緊密配套、協同發展的良好產業生態,打造海上風電裝備全產業鏈條。整合優勢力量,建設海上風電技術創新中心,組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品研發設計,提升海上風電裝備產業自主創新能力。2022年,海上風電裝備產業項目總投資275億元,主機年產能達到500臺套;到2025年,形成與海上風電建設規模相匹配的裝備制造能力,產業總產值達到1000億元,主機年產能超過700臺套。
統籌優化裝備產業空間布局。堅持全省一盤棋,實施省級“窗口指導”,加快海上風電裝備產業融合聚集發展、就地就近配套,提升產業效益和裝備供應能力。在臨近海上風場、港口條件良好的區域,布局引進整機、葉片、塔筒等大型海上風電裝備制造項目,打造中國海上風電國際母港等基地,加快形成聚集輻射、龍頭帶動效應。支持其他區域大力發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做優做強關鍵核心配套,形成全省協同。到2025年,全省形成一批特色鮮明、配套齊全、差異化發展的海上風電和新能源裝備產業集群。
深化海上風電融合發展。鼓勵采用海上風電與海上牧場融合發展模式,實現水上水下綜合立體開發。統籌海洋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探索打造集海上風電、海上光伏、儲能、氫能等為一體的海上能源島。
海上光伏建設工程行動
按照由近及遠、由易到難、示范先行、分步實施總思路,統籌推進海上光伏規模化、集約化、協同化發展,打造技術先進、生態友好、智慧融合的“環渤海、沿黃海”雙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環渤海”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場址31個,總裝機規模1930萬千瓦。其中,光伏場址20個,裝機規模1410萬千瓦;“風光同場”場址11個,裝機規模520萬千瓦。“沿黃海”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場址26個,總裝機規模2270萬千瓦。其中,光伏場址9個,裝機規模950萬千瓦;“風光同場”場址17個,裝機規模1320萬千瓦。
加快推動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開發建設。以“環渤海”“沿黃海”淺海海域為重點,采用漁光互補、多能互補等模式,加快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項目開發建設。鼓勵新能源開發企業與漁業養殖企業采用投資入股、海域使用金共擔等方式合作,推動海上光伏工程與漁業養殖、海洋牧場等一體化設計建設運營。積極推動海上光伏集中連片開發,形成基地化、規模化開發格局,促進降本增效。2022年,重點啟動東營、煙臺、威海、青島等海域項目,開工建設300萬千瓦以上,建成并網15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累計開工建設1300萬千瓦左右,建成并網1100萬千瓦左右。
積極穩妥推動漂浮式海上光伏發展。綜合渤海和黃海海域項目經濟性、結構安全性、極端天氣適應性等因素,加快推動不同場景漂浮式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開發模式和技術路線,重點結合海上風電規劃建設,創新打造“風光同場”一體化開發模式。加快技術創新,強化成本控制,逐步擴大漂浮式光伏建設規模,推動向深海海域發展。2022年,啟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工作;到2025年,力爭開工建設200萬千瓦,建成并網100萬千瓦左右。
實施綜合開發利用。堅持集約節約用海,利用已規劃布局的海上風電場,推動海上光伏與海上風電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送出,提升海上風光基地送電穩定性和開發經濟性。深入研究海上光伏與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技術,在具備條件的海域開展潮汐能、波浪能綜合開發示范。推動海上光伏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相互賦能,形成水上水下立體開發利用模式。探索集海上光伏、海上風電、其他海洋能、綠電制氫等于一體的離網海上“能源島”建設。
加大技術創新力度。依托省內外相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設計咨詢單位,設立山東海上光伏技術創新研究中心,加強前瞻性、基礎性關鍵技術研究,重點推動抗風浪薄膜浮體、適應惡劣海況高效組件等重大技術攻關和新型裝備研發,力爭在漂浮式海上光伏浮體系統、錨固系統等方面實現關鍵技術突破。依托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創建北方海上光伏實證基地,開展海上光伏實地應用研究,推動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工程檢驗和推廣應用,形成海上光伏組件產品、系統設計、電力送出、施工運維等系列技術標準和行業規范。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加強海上光伏場址開發的研究論證,深入分析光伏建設項目對水動力的影響,確保建設場址避開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等要求。做好建設施工的生態保護,有效降低對海洋生物、海洋環境的影響。嚴格落實項目投產運營后的生態修復、環境監測評價等措施,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氫能產業發展工程行動
充分發揮山東氫能資源特色優勢,聚力實施科技領航、品牌培育、固本強基、交通應用、生態優化“五大發展行動”,到2025年,氫能產業規模超過1000億元,累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10000輛,累計建成加氫站100座。到2030年,氫能產業規模達到5000億元,關鍵技術取得重大突破,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企業和品牌,全面建成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氫能產業發展高地。
創新驅動科技領航行動。建設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聚力建設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打造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研發、高端人才培養、科研創新試驗、戰略新興產業培育和重大成果輸出等“五大基地”,提高自主創新和技術供給能力,引領產業邁向價值鏈中高端。組織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統籌推進濟南、青島、淄博、濰坊4市組織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打造全國首個萬臺套氫能綜合供能應用示范基地,攻關突破并驗證一批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建成一條氫能高速、二個氫能港口、三個科普基地、四個氫能園區、五個氫能社區,為氫能進家入戶提供山東示范樣本。
裝備制造品牌培育行動。聚力打造“山東氫能”全球知名品牌,用好“鏈長制”“領航型”企業優化提升政策,重點支持質子交換膜、空氣壓縮機、氫氣循環泵、燃料電池發動機及整車等生產制造企業,增強研發能力,深化戰略合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全球知名品牌。梯次打造“山東氫能”國內領先品牌,圍繞PEM電解水、堿性電解水和SOEC等制氫設備、運氫管束式集裝箱、加氫站用壓縮機等重要裝備,挖掘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培育成為“單項冠軍”“瞪羚”“獨角獸”企業,形成“山東氫能”品牌多層次發展梯隊。特色打造“山東氫能”區域引領品牌,優化全省氫能產業布局,支持濟南打造“中國氫谷”,建設科技創新、商務會展、應用示范基地;支持青島打造“東方氫島”,建設氫能技術創新核心區、氫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燃料電池汽車產業聚集區;支持淄博打造“氫能生產應用標桿城市”,建設規模化制氫、燃料電池關鍵材料及部件產業基地;支持濰坊打造“魯氫動力城”,建設燃料電池發動機制造基地和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示范區;支持濱州打造“渤海氫城”,建設“京津冀魯一體化氫走廊”氫能生產、高端裝備制造和應用示范城市。
產業基礎固本強基行動。建設安全可靠的氫能供給網,利用我省氯堿工業副產氫資源,綜合產業基礎、應用場景和供應半徑等因素,開展車用燃料氫就近供給示范。因地制宜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試點,著力攻克動態適應好、運行穩定的綠電制氫技術。建設適度超前的氫能加注網,堅持“車站聯動”,在氫氣資源豐富、應用場景成熟的區域,優先布局建設加氫站,鼓勵建設具有加氫功能的能源合建站。依托山東高速服務區,建設高速公路氫走廊,構建城際交通氫能加注網。建設智能互聯的產業數據網,推動氫能產業鏈智能互聯,建設覆蓋“制儲運加用”等環節的大數據監控平臺,實現氫氣質量追溯、氫氣輸送、加氫站和燃料電池汽車運行維護監控、氫能利用碳排放強度測算與管理等功能全覆蓋。建設優質高效的產業服務網,持續完善氫能產業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鼓勵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推動氫能產業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依托國家內燃機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等具備條件的檢測機構,建設氫能領域公共檢驗檢測平臺,開展質量評價、性能評定等權威檢測。
交通應用擴容增量行動。城市交通領域,依托我省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基礎,重點推動公交、機場通勤等城市交通領域批量應用,探索氫能城市交通應用“山東模式”。公共服務領域,發揮燃料電池汽車續航能力強、加注時間短、清潔零碳優勢,加大在渣土運輸、環衛、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幫助提升公共服務能級,促進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城際貨運領域,總結“青島—臨沂”城際氫干線運營經驗,加快推進氫能城際貨運應用試點,推動“制儲運加用”各環節協同布局和全產業鏈深化合作。
一流產業生態打造行動。強鏈補鏈延鏈,支持企業堅持核心技術自主研發和開放創新相結合,招引氫能產業檢驗檢測、技術咨詢、綜合服務等領域優質項目、企業,補齊補全短板弱項,拉長延伸產業鏈。緊密產業鏈協作,發揮山東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聯盟的作用,建立專家智庫,匯聚各類資源,強化交流合作,推動產業鏈協同發展和行業自律。加強國際合作,定期舉辦山東省氫能產業發展國際合作推介會,積極承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氫能產業峰會、論壇、展會等活動,搭建山東氫能產業與國際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跨國公司的交流平臺,強化與國際氫能協會、國際氫能委員會等國際機構的交流合作。倡樹氫能理念,在濟南、青島、濰坊等市建設氫能產業科普基地,加強氫能裝備產業、生產應用、氫安全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倡樹綠色低碳氫能理念。
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工程行動
圍繞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按照“竣工一批、開工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思路,加快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2022年,抽水蓄能裝機規模220萬千瓦,在建規模580萬千瓦。到2025年,抽水蓄能裝機規模400萬千瓦,在建規模800萬千瓦左右。到2030年,抽水蓄能裝機規模1200萬千瓦,在建規模500萬千瓦左右。
加快推進在建項目建設。在保障泰安抽水蓄能電站安全穩定運行的基礎上,加快沂蒙、文登、濰坊、泰安二期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推動項目早投產、早見效。“十四五”期間,建成沂蒙、文登抽水蓄能電站,抽水蓄能裝機總規模400萬千瓦。
全力推動“十四五”重點項目開工。加快棗莊莊里、五蓮街頭等5個、總規模520萬千瓦的抽水蓄能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確保“十四五”期間全部開工、“十五五”期間全部建成投運。
積極做好儲備項目管理。滾動開展大型抽水蓄能站點資源普查和項目儲備工作,做好青州仁河、五蓮戶部嶺等8個、總規模840萬千瓦的儲備項目站址資源保護。“十五五”期間,爭取核準開工300萬千瓦抽水蓄能項目。
全面普查中小型抽水蓄能站點。加快開展中小型抽水蓄能電站站點資源普查,摸清站點條件,劃定站址范圍,提出規劃開發和儲備保護方案。“十五五”期間,力爭開工200萬千瓦中小型抽水蓄能項目。
蓄電池產業發展工程行動
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儲能等應用場景發展潛力和煤電儲能調頻需求,統籌推進蓄電池產能提升、質量升級和省域配套率提高。到2025年,全省動力及儲能蓄電池產能達到60億瓦時,動力電池能量密度、安全性、溫度適應性、快充性能、使用壽命、經濟性進一步提升,系統成本降低30%以上,半固態、固態電池得到充分發展,主要技術指標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單體能量密度接近400瓦時/千克,省域終端應用配套率達到30%以上。到2030年,全省動力及儲能蓄電池產能達到120億瓦時,系統成本進一步降低,固態電池技術成熟,單體能量密度力爭突破500瓦時/千克,省域終端應用配套率達到50%以上。
夯實產業發展布局支撐。制定全省蓄電池項目招引政策指南,按照“全省統籌、區域集聚、主體集中、對標先進”的原則,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儲能等關聯產業發展潛力和煤電儲能調頻需求,指導各市從嚴把關,對新建蓄電池項目進行科學布局和有序引導,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新建蓄電池項目優先布局在新能源整車基地、新能源發電集中區和用電負荷聚集區。充分發揮濟南、青島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基礎優勢,打造車用動力電池產業基地。支持煙臺、威海、東營市依托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優勢,打造新能源儲能電池產業基地。支持濰坊、濱州、棗莊市依托大型集中式光伏基地,積極發展儲能電池產業。支持在用電負荷聚集區建設大型獨立共享儲能電站,配套建設儲能電池項目。
強化儲能應用需求引領。統籌發揮市場調節和政策引導雙重作用,以保障能源安全為底線目標,強化新能源發電、煤電等對儲能的需求引領,建立獨立儲能共享和儲能優先參與調峰調度機制,新能源場站原則上需配置不低于10%的儲能設施,鼓勵煤電企業結合調峰調頻需求,投資建設大型獨立共享儲能電站。充分發揮試點先行的引領作用,加快儲能示范項目建設進度,促進儲能技術、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創新,推動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和用戶側協同發展。
推進產業鏈協同發展。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利用蓄電池單體及系統的基礎支撐作用,依托新能源汽車、儲能等應用場景的牽引帶動作用,在正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電池管理系統等領域培育若干優勢企業,促進蓄電池與上下游產業的協同發展,形成鏈條完整、協調高效的產業體系。推動建立上下游一體化布局的產業模式,鼓勵引導新能源汽車整車、儲能項目投資主體以獨資、合資等形式配套建設蓄電池項目,穩步提升省域終端應用配套率。推動弗迪電池等重點項目盡快投產,形成全省產業發展的高點支撐。
推動多元技術開發。積極順應產業發展趨勢和技術突破路徑,開展鈉離子電池、新興鋰離子電池、鉛碳電池、液流電池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究,研發儲備液態金屬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金屬空氣電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儲能技術。圍繞電池本質安全控制、電化學儲能系統安全預警、系統多級防護結構及材料等關鍵技術開展研發,積極研究儲能電池循環壽命快速檢測和老化狀態評價、退役電池健康評估、分選、修復等梯次利用技術,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的技術路線布局。
構建協同研發機制。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聯合產業鏈上下游優勢資源,建立完善動力電池研發體系,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創新能力強的專精特新企業。推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搭建協同攻關、開放共享的創新平臺,引導支持優勢資源組建市場化運作的創新中心,圍繞蓄電池產業重點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開展研究,提升重點企業的研發設計、中試開發、測試驗證和行業服務能力。力爭到2025年,實現高性能低溫鋰離子電池關鍵技術開發及產業化,形成低溫電池領域的引領優勢。
探索建立回收和梯次利用體系。加快培育動力電池回收、梯次利用及資源化處置產業。建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對接全國監控平臺系統,實現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信息共享和全生命周期追溯監管。加快完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運輸、貯存等各環節物流體系的溯源信息采集與管理機制。加快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體系試點建設,研究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系統解決方案,積極展開廢舊動力蓄電池儲能開發應用。到2023年,在重點區域打造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產業集聚區,建設一批退役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進示范項目,發布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技術標準,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桿企業。
加大優質資源招引力度。充分發揮我省市場規模大、配套體系全的優勢,近期重點聚焦三元系、磷酸鐵鋰等主流產品,加強與行業龍頭企業的產業對接,爭取形成務實合作成果,借助企業的技術研發優勢和品牌影響力,帶動發展一批上下游關聯產業。瞄準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新興技術路線產品,招引一批研發能力強、成長性好的企業,形成對未來產業的前瞻布局。
核能發展建設工程行動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當前和長遠、省內和省外,加快核能“四基地”建設,積極推動核能多元化利用,培育完善產業鏈供應鏈,著力打造核能強省,助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奮力開創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提供堅實支撐。到2025年,全省在運裝機570萬千瓦;核能供暖面積力爭達到3000萬平方米;核能產業規模突破1000億元。到2030年,全省在運裝機容量1300萬千瓦以上;核能供暖面積力爭達到2億平方米;核能產業規模突破5000億元。
打造膠東半島千萬千瓦級核電基地。優先選用三代及以上先進核電技術,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全力推進海陽、榮成等核電廠址開發建設;積極做好新廠址前期工作;持續做好后續儲備廠址保護和研究論證,適時啟動開發建設。“十四五”期間,建成榮成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國和一號示范工程,開工海陽核電二期等項目。到2025年,全省核電在運裝機容量570萬千瓦。到2030年,在運裝機容量1300萬千瓦以上。
打造核能綜合利用基地。在確保核電機組安全穩定運行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核能綜合利用,實現由核電向“核電+”多元利用轉變。加快推廣核能供暖。按照“試點先行、由易到難、由近及遠”的思路,在全面總結海陽核能“零碳”供暖經驗基礎上,加快推動海陽核電擴大供暖范圍;引導后續核電機組開展熱電聯供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探索推動核能小堆供暖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積極推進核能海水淡化。加快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有序推進海陽核電、國和一號核能海水淡化工程建設。積極探索核能制氫。深入開展核電電解水制氫、高溫氣冷堆制氫等技術研究,適時啟動示范工程建設。“十四五”期間,加快推動海陽核電跨區域核能供暖、國和一號核能供暖研究論證,具備條件的啟動工程建設;穩妥開展核能小堆選址和研究論證等前期工作;開工海陽核電核能海水淡化工程,適時啟動國和一號核能海水淡化工程;適時開工海陽核電電解水制氫工程。到2025年,全省核能供暖面積力爭達到3000萬平方米;到2030年,力爭達到2億平方米。
打造核能產業基地。按照“科學定位、協同發展”思路,圍繞“建鏈、強鏈、補鏈、延鏈”,有效依托現有產業基礎和優勢,創新核能產業生態,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協同聯動,培育壯大投資開發、研發設計、工程建設、裝備制造、運維服務、教育培訓等全鏈條式核能產業。大力發展核能總部經濟。積極推動國家電投核能總部、中核山東區域總部入魯落地,打造“國和”品牌等先進三代核能基地,建設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核能產業交流合作平臺。培育壯大核能裝備制造。圍繞核電項目建設,大力發展核電主管道、儀器儀表、壓力容器、法蘭、風機等機械裝備以及電纜、開關等電氣裝備制造,支持優勢企業積極申請核級資質,加大與核電企業深度合作力度,提升供貨業績,做大做強山東“核品牌”。積極推動核能產業集聚。引導核能關聯企業及要素資源向核心區域和重要平臺集聚,培育壯大海陽、榮成、萊山等各具特色的產業聚集區。到2025年,全省形成千億級核能產業規模。到2030年,形成五千億級核能產業規模。
打造核能科技創新基地。聚焦三代及以上先進核電技術,打造全鏈條科技創新體系,提升創新驅動發展水平。著力構建“一平臺、兩院、三中心”創新格局。積極推進煙臺核電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積極推動清華大學核研院、上海核工院北方分院落戶,積極籌建山東省核能發展研究中心、山東省核電技術和安全技術創新中心、中核能源工程化研究中心,提升山東乃至全國核能領域原始創新能力。著力推進關鍵核心領域創新。圍繞核級材料、核心裝備、核電運維、核能綜合利用、核安全等領域,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推進“卡脖子”裝備國產化研發和制造攻關,探索科研創新與產業轉化新機制。著力構建人才聚集高地。充分利用“雙招雙引”政策,鼓勵濟南、煙臺、威海等地與清華大學等知名高等院校共建科研機構,定向培養核能領域高端人才;推動共享共建院士工作站,引進和培養核能領域學科帶頭人和復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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