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新疆發改委發布信息表示,按照“基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為已布局新能源項目積極爭取基金支持,切實擴大有效投資,著力推進自治區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開發銀行喀什分行投放新華水電莎車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配套儲能和80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基礎設施基金5億元,這是新疆首筆新能源基金項目。基礎設施基金能夠有效提供項目建設資本金,確保項目能夠盡快開工并形成實物工作量。
下一步,新疆發改委將持續加強與國開行新疆分行、農發行新疆分行溝通對接,加快基金投放發行速度,積極推進已布局新能源項目及時開工建設,力爭實現以資源促發展,全力服務新疆經濟穩定增長。
在今年6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了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項目建設的舉措,擴大有效投資、促進就業和消費的措施。明確表示通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項目融資支持,有利于在堅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發貨幣條件下,更好發揮引導作用,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進銀行存貸款在規模和結構上更好匹配,實現擴大有效投資、帶動就業、促進消費的綜合效應。
會議決定,運用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等籌資3000億元,用于補充包括新型基礎設施在內的重大項目資本金、但不超過全部資本金的50%,或為專項債項目資本金搭橋。財政和貨幣政策聯動,中央財政按實際股權投資額予以適當貼息,貼息期限2年。
據經濟學家測算,考慮到當前項目資本金比例普遍為20%左右,最低可降至15%,3000億元資金最高可帶動約1.5萬億元配套融資。當然具體規模要看實際執行情況。再加上8000億元政策性開發性中長期信貸資金,由此,本輪金融工具最高可為重大項目投資引入約2.6萬億元增量資金,約相當于2021年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4.8%。換句話說,若以上政策工具潛力得到充分發揮,可帶動全年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速加快約4.8個百分點。
8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反饋審核通過項目28個,總投資222.5億元,通過基金申請21.98億元,喀什地區發展改革委充分發揮地區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作用,積極對接國開行喀什分行、農發行喀什分行,協調解決基金投放發行堵點和難點,實現了首批基金的發行簽約。
據了解,除新疆外,江蘇、浙江、安徽等多地一批重大項目也獲得了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資金支持。對于資金投向,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以市場化方式用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項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規劃,既利當前又惠長遠,主要投向交通、能源、物流、農業農村等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不得用于土地儲備和彌補地方財政收支缺口等。從多地資金投向來看,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主要投向了基礎設施領域,比如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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