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印發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燃煤窯爐以電代煤,提升用能電氣化水平。在氣源有保障、氣價可承受的條件下有序推進以氣代煤。推動落后自備燃煤機組淘汰關停或采用清潔燃料替代。嚴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推動電解鋁行業從使用自備電向網電轉化。支持企業參與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氫能、儲能系統開發建設。加強企業節能管理,嚴格落實國家強制性節能標準,持續開展工業節能監察,規范企業用能行為。
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勵企業在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有序轉移,逐步減少使用火電的電解鋁產能。利用電解鋁、工業硅等有色金屬生產用電量大、負荷穩定等特點,支持企業參與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微電網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開展新能源電力專線供電,提高消納能力。鼓勵和引導有色金屬企業通過綠色電力交易、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高于本區域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力爭2025年、2030年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別達到25%、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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