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根據《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經企業自愿申報、省級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現將擬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十一批)予以公示(見附件1)。
寧夏銀星能源光伏發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等16家已公告企業,因不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擬撤銷其規范條件企業名單,一并予以公示(見附件2)。
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
公示時間: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地址:北京市萬壽路27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電話:010-68208264
傳真:010-68271654
附件:
1.擬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十一批)
2.擬撤銷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企業名單(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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