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山東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結合山東電網實際,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組織編制了《山東電力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前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將意見建議反饋至監管辦。
據介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對系統靈活爬坡能力提出了迫切需求。截至今年7月底,山東電網新能源裝機容量已達7470萬千瓦(其中光伏裝機5048萬千瓦、占新能源總裝機67.6%),超過直調煤電裝機,占全網總裝機比例為44.3%。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和“多光少風”的裝機結構,電網調度用電負荷的波動性和不確定性增加,在光伏大發日中午呈現典型的深V型曲線。若系統上爬坡能力不足則存在負荷高峰供應不足限電風險,若下爬坡能力不足則存在增加新能源棄電的情況,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對系統的靈活爬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當前系統的調節能力已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在現貨市場運行中,部分時段已出現系統調節能力不足的情況,2022年實時市場共出現爬坡能力不足219次,時段占比0.625%,其中頂峰爬坡179次,主要集中在1~5月份,調峰爬坡(新能源棄電后仍不平衡)40次,發生在2月份。系統調節能力不足,一方面導致產生尖峰電價,增加了用電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系統二次調頻壓力,不利于電網安全可靠運行。
建立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保障系統調節能力更為合理有效。在建立爬坡輔助服務之前,國內外電力市場的實踐中應對系統調節能力不足的手段通常依靠人為經驗,提前判斷系統調節能力需求,通過人為手動調整機組出力預留系統爬坡能力或增加旋轉備用滿足系統調節需求,但這類方法會造成市場的不透明和補償費用增加。爬坡輔助服務通過市場化手段保障系統的調節能力,相比于人為調整更為合理有效,美國MISO和CAISO兩大市場已應用爬坡輔助服務來保障系統的調節能力。
《山東電力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共36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關于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第一條至第三條,明確了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編制目的依據和適用范圍。 2.關于爬坡輔助服務市場成員。第四條至第十條,明確了爬坡輔助服務市場成員構成以及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3.關于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組織。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明確了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組織方式、流程節點和出清機制。
4.關于爬坡輔助服務市場結算與分攤。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分別明確了爬坡輔助服務補償費用、考核費用和分攤費用的結算方式。 5.關于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信息披露。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八條,明確了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信息披露內容、披露方式和實際要求,以及市場爭議處理方式。
6.關于爬坡輔助服務市場干預。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三條,明確了爬坡輔助服務市場干預觸發條件、干預措施和工作流程。
7.爬坡輔助服務市場附則。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五條,明確了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歸口部門和施行時間。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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