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23〕33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3〕58號)等有關規定,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6〕7號)、《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財建〔2020〕394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593號)、《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1〕466號)等文件規定,以及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現提前下達你省(區、市、兵團)2024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詳見附件),用于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2020年度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最終清算(以后年度不再進行清算)、第一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循環經濟試點示范項目驗收清算。其中,第一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
上述資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0節能環保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項目名稱為“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項目代碼為“10000015Z155110010003”,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你省(區、市、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達2024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匯總表
2.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匯總表
3.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預撥匯總表
4.2020年度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匯總表
5.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一年度獎勵資金匯總表
6.循環經濟試點示范項目驗收清算補助資金匯總表
7.提前下達2024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整體績效目標表
財政部2023年10月31日
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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