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印發《華中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和《華中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向相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市場主體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發布的兩個細則適用于華中區域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慶市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轄的接入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并網主體。擴大了輔助服務提供主體范圍,將能夠響應電力調度機構統一指令的,容量不低于4MW/1小時的電化學儲能電站及儲能系統,以及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等可調節負荷納入管理范圍,引導儲能、工商業負荷、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推動電力系統由“源隨荷動”向“源網荷儲互動”升級。豐富電力輔助服務品種,新增有償一次調頻、轉動慣量、爬坡、穩定切機、穩定切負荷等輔助服務新品種。擴大輔助服務品種補償范圍,將抽蓄機組、調相機均納入輔助服務管理范圍。
按照“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建立用戶參與的電力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新機制,明確各輔助服務品種補償在提供和受益主體間平衡,引導用戶側合理分攤輔助服務費用,共同承擔系統調節成本。同時,結合華中區域電網結構、電源建設和各省電力系統運行實際,針對各省在深度調峰、抽蓄調用、無功需求、穩定切機切負荷等方面存在的差異,引入動態調整系數,為華中各省在并網運行和輔助服務方面提供更加靈活的管理手段。
下一步,華中能源監管局將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對“兩個細則”進一步修訂完善后印發實施。
來源:華中能源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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