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嘉興市人民政府印發嘉興市貫徹浙江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推進重點領域投資。加快清潔電源、電網、油氣儲運等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繼續實施“風光倍增”,對投產的光伏、風電項目實行全額保障性并網,支持建設符合規定的農光互補項目,整市推進公共建筑、公共設施、工業園區及企業廠房、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發展,推進一批儲能、新型電力系統示范項目建設。
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貫徹<浙江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已經九屆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嘉興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興市貫徹《浙江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實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穩定發展預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結合嘉興市實際,現就貫徹浙江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制定承接落實方案。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實施)迭代升級實施“551X”工程,在科技創新、現代產業、交通設施、城鄉發展、社會民生5大領域安排500個左右重大項目,每個項目總投資5億元以上,推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重點推進X個新建標志性項目建設。
1.精準財政資金投向。聚焦重大項目資金保障,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政府投資項目資金55.2億元,其中交通類資金33億元、城建類資金12.2億元、教育衛生類資金8.6億元、其他類1.4億元。加快項目前期,全年繼續統籌2億元用于重大項目前期研究。
2.向上爭取資金支持。搶抓政策窗口機遇,謀劃儲備一批符合國家、省重點支持投向領域項目。爭取國家各類專項資金、金融工具對重大項目的支持,力爭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超300億元,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6億元,全市投放政策性開發性銀行中長期項目貸款250億元。
3.加強土地要素保障。2023年,全市供應建設用地4萬畝,力爭10個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范圍,獲取國家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0.5萬畝。全年獲取省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不少于1.3萬畝,其中爭取獲得省重大產業項目獎勵指標0.2萬畝以上(含跨省增減掛鉤節余指標)。通過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獲取增減掛鉤節余指標0.4萬畝。強化計劃指標執行,確保6月底前省自然資源廳下達的計劃指標執行率不低于50%、10月底前執行率不低于80%。持續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建設項目位于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不需申請辦理用地預審。重大產業項目規劃審查提前介入、靠前服務,全面推行一般工業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承諾制,實現“拿地即開工”。省級及以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根據需要可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4.強化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力爭保障市級審查重大產業項目新增能耗指標150萬噸標準煤以上。允許“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標跨年度跨縣(市、區)統籌使用。對國家能耗單列的重大項目和原料用能,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且可用于平衡新上項目用能需求。對新上“先立后改”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的能耗、用煤指標實行單列。優化拓展能耗指標來源,力爭騰出存量用能空間50萬噸標準煤以上。對通過淘汰落后產能騰出的各類企業(含規模以下)存量用能空間,經第三方機構確權后,可用于平衡重大產業項目用能需求。
5.支持推進重點領域投資。加快清潔電源、電網、油氣儲運等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繼續實施“風光倍增”,對投產的光伏、風電項目實行全額保障性并網,支持建設符合規定的農光互補項目,整市推進公共建筑、公共設施、工業園區及企業廠房、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發展,推進一批儲能、新型電力系統示范項目建設。強化存量資產盤活,支持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倉儲物流、水利等項目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牽頭實施)貫徹落實省“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重點在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級創新平臺打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企業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2023年,力爭全市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46%,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3%。
6.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圍繞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推進,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30.15億元,其中科技創新投入5.7億元,人才支撐投入2.3億元,教育支撐投入22.15億元。
7.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圍繞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用好科技創新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推動“人才貸”“浙科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創新公司債券、人才創業險等增量擴面。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試點區域經認證企業不受凈資產規模限制,直接給予便利化外債額度。引導高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探索實施創新券保費兌付補償,補償額可不低于企業實際投保費用的80%。
8.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加大高層次人才支持力度,對入選國家、省海外引才計劃和萬人計劃的,按上級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給予“星耀南湖”頂尖人才計劃入選者最高1億元支持,“星耀南湖”領軍人才計劃入選者100萬元到1500萬元不等的支持(含產業基金投資)或最高300萬元薪酬補助。
9.支持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對建設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及分中心(基地)、省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引進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國家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大學在我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按照“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10.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部署實施市級科技項目開展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單個項目市財政給予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支持構建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
11.落實科技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2.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政策。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研發費用達到100萬元以上,且增幅達到15%以上的,按研發費用增量部分的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規上企業的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須達到3%以上(含),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須達到4%以上(含)。
13.實施海外與外資研發機構激勵政策。鼓勵企業通過并購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對依托企業建設的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聯合實驗室和海外創新孵化中心,績效考核優秀的給予激勵。支持在我市設立全球或區域性外資研發中心。
14.實施雙創載體激勵政策。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綜合型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業型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資金上浮20%。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30萬元獎勵。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優秀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績效評價優秀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開展優秀科技創新企業、人才、科研機構等評選活動,并給予獎勵支持。
15.加大科技型企業核心技術保護力度。聚焦高新技術企業、政府重點引進科技項目等,分級分類建立重點企業名錄,推行知識產權刑事保護警務聯絡制度,暢通警企快速協作通道,落實商業秘密健康體檢措施,建立科技型企業商業秘密犯罪防范體系,提升企業在科技項目引進、成果轉化、技術輸出等方面知識產權風險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服務質效,為科技型企業發展提供最優法治營商環境。
三、“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政策(由市經信局牽頭實施)圍繞建設智造創新強市,加快打造新材料全球性集群,培育壯大光伏、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全國性集群,構建以“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為主體的現代化產業體系。2023年,力爭規上工業畝均稅收增長6%,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增長6.5%,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7%。
16.統籌財政資金支持。聚焦“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5.74億元。其中,支持實驗室建設資金1.77億元,支持“兩化”改造、“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業穩增長等資金1.67億元,支持人才引育、人才服務等資金2.3億元。2023年繼續從土地出讓收入中提取1%以上作為“騰籠換鳥”專項經費,重點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等。
17.實施一批產業鏈強鏈項目。對于生產性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符合年度產業鏈重點提升領域(方向)的項目,根據強鏈補鏈地位、投資規模、行業前瞻性、資金預算等綜合因素進行分類分檔,最高給予2000萬元補助。對于生產性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符合傳統產品向智能產品、新型產品、高端產品升級要求的項目,單個項目最高給予150萬元補助。
18.推進企業數字化改造。對投入不低于100萬元的純數字化改造項目,經驗收合格的,給予數字化投入20%的補助,對其中納入數字化改造示范樣本項目的,給予數字化投入50%的補助,最高限額300萬元;對生產性投入(不含土建)不低于3000萬元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補助;支持優秀服務機構組織實施“兩化”改造公共服務項目,最高給予100萬元補助;對經認定的省級未來工廠示范企業、省級未來工廠培育(試點)企業、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19.加快企業綠色化改造。對新能源替代利用和節能改造項目年替代利用量(節能量)達到200噸標準煤(等價值)以上或二氧化碳年減排量達到400噸以上、節水改造項目年節水量達到2萬噸以上、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30%以上,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且設備投資額不低于300萬元的,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補助,最高限額400萬元。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給予150萬元獎勵。
20.支持“兩化”改造技術創新。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際、國內、省內、市內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首臺(套)裝備保險保費,在投保費率2%的上限內按保費的70%給予補償,同一臺(套)裝備年保費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經認定的省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給予牽頭單位30萬元獎勵。
21.加大對企業認定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隱形冠軍”分別給予300萬元、1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
22.強化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帶動作用,省市縣三級聯動,加快總規模50億元的省高端裝備產業集群專項基金落地嘉興。
23.強化金融支持服務。爭取國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爭全市新增制造業中長期貸款200億元。深化企業“上市100”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帶動作用強的制造業上市公司。
24.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2023年,全市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40%,工業用地向產業平臺集聚,產業平臺外的工業用地原則上不予供應。健全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推進工業用地帶條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單一工業用地中可突出主導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商業等混合用途。支持各縣(市、區)對符合《嘉興市創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要求的新建項目以創新型產業用地(M0)供地,對符合產業準入的現有工業項目可辦理工改M0等用地手續。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出讓土地,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
25.促進工業用地有機更新。2023年,全市完成低效用地再開發6000畝,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8000畝,盤活的存量土地優先支持“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加快園區有機更新和擴容利用,推動工業設備上樓,對經批準實施改造提升的項目,在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前提下,容積率宜高則高,工業(一般通用廠房)容積率下限按照《浙江省工業等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2014)》上浮0.5執行,一般不低于1.5,上限放寬至4.0,建筑密度上限指標統一按60%控制。鼓勵建設高質量小微企業園,對評為市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小微企業園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
26.加強制造業人才招引培育。各級各類人才計劃向“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傾斜,省海外引才計劃企業申報對象比例達到60%以上。加強卓越工程師培養,納入市高層次人才培育支持體系。實施“星耀南湖”領軍人才計劃,靶向引進領軍人才(團隊)80個以上。實施新時代嘉興工匠培育工程,新增技能人才8萬名、高技能人才超3萬名。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實施)搶抓服務業發展新機遇,深入實施服務業“百項千億”工程,培育具有行業創新引領力的百億級龍頭企業,5年內培養萬名緊缺高技能人才。2023年,力爭服務業增加值增速達到5%。
27.落實財政資金保障。以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領域,聚焦現代物流、科技信息、健康養老、商務服務等行業,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12.25億元支持服務業發展,其中,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0.5億元,文化產業以及旅游業專項資金0.32億元,金融科創發展資金4.11億元,科技發展補助資金3.81億元,人才、養老服務及就業等專項資金3.51億元。
28.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推動嘉興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等“國字號”平臺建設,支持海寧市、桐鄉市創建省級服務業高能級創新發展區,對當年入選的給予500萬元補助經費,支持建設省級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13個,對當年入選的給予180萬元補助經費,創建市級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對當年入選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補助經費。優先推薦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省級服務業專項資金。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中,優先安排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用地。
29.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鼓勵企業通過并購、聯合、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強,深入實施“雄鷹行動”“鳳凰行動”和“上市100”專項行動,出臺全市服務業龍頭企業認定辦法,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領軍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不動產登記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
30.強化服務業高端人才支撐。聚焦科技研發、管理咨詢、金融等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引育服務業高端人才,結合我市現有人才政策,按照規定給予住房補貼、經費補助等方面優惠政策。對全球頂尖人才實行“一人一議”,探索實施重要關鍵崗位人才政聘企用機制。
31.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組織實施百個信息服務業重大項目,支持信息服務業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專項。全面落實國家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以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現信息服務業企業所得稅優惠全覆蓋。加大列入首版次目錄產品的推廣應用,強化首版次軟件獎勵和推廣應用支持,對被評定為市級、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2.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項目。統籌安排市工業與信息化專項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生產制造方式轉型項目、首臺套提升工程等。對軟件企業年度軟件業務收入新達到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且增速在10%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列入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中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強企業的,分別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嘉興軟件領域實現就業并在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培訓合格的人員,給予30%的培訓費補助。
33.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出臺推進文化和旅游產業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放文旅消費券1800萬元。對投資達到5億元以上、年度投資達到項目總投資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項目,優先保障土地和資金要素。鼓勵城市轉型退出的工業用地根據相關規劃用于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鄉村旅游發展用地申請使用各地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的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支持各類文化創意工作室、非遺傳承人、設計工坊、制造類企業等開展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鼓勵文博單位、文化場館在現有體制機制下,探索文創產品開發經營模式。鼓勵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民營劇團和各類文化演出機構等積極參與旅游景區演藝項目的制作和演出。
五、交通強市建設政策(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統籌推進交通強省、交通強市建設重點項目和任務,加快建成高能級鐵路樞紐、全球航空物流樞紐、海河聯運樞紐、高效便捷公路樞紐“四大樞紐”,打造長三角核心區重要樞紐中心。
34.增強資金要素保障能力。2023年市財政預算安排綜合交通重大項目資金33億元。爭取省級以上交通運輸發展等專項資金30億元、普通公路一般債券4.5億元、海洋(灣區)經濟發展資金0.88億元,爭取省交通集團對通蘇嘉甬鐵路項目的項目資本金額度。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和專項債等,拓展項目融資渠道。
35.持續落實交通物流助企紓困政策。繼續落實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和省屬及市、縣(市、區)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我省發行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載裝置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實行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省屬及市、縣(市、區)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ETC車載裝置的3類、4類客車通行費實行階段性八五折優惠(不再疊加九五折優惠),實施期限6個月,具體時間待省交通運輸廳公布后按要求落實。繼續實行市本級高速環線對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載裝置的浙F牌照1類客車免費通行政策。用好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重點支持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物流配送企業和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個體工商戶、個體普通貨運車輛車主等“兩企兩個”群體。
36.支持多式聯運發展。出臺嘉興市集裝箱海河聯運資金補助操作辦法,對集裝箱航線開辟等予以支持,落實130元/標箱的集裝箱海河聯運補助政策。落實全市海鐵聯運鐵路集裝箱班列200元/標箱的補助政策。
37.便利貨運車船通行。推行貨運車輛進城通行證“一網通辦”“一城通辦”。全時段允許輕型及以下新能源貨車在限行區域內(不含快速路)通行。落實對黃牌、藍牌冷藏車(不含掛車)實行平峰時段不受限制通行的政策。
38.便利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取消2年一次的繼續教育制度,不再簽注紙質誠信考核等級,并進一步加大政策宣貫力度。推進沿海運輸船舶多證聯辦,力爭審批時間提速80%。大力支持和指導網絡貨運企業發展,優化推廣網絡貨運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票模式,方便個體貨車司機開具發票。爭取省交通運輸廳“司機之家”運營專項資金支持23萬元。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市商務局牽頭實施)積極實施擴大內需戰略,鞏固提升對外開放優勢,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積極搶訂單拓市場,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恢復向好。2023年,確保出口占全國份額13.4‰左右,力爭實際使用外資35億美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4.5%左右。
39.強化財政資金支持。聚焦穩外資穩外貿促消費,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資金5010萬元。全力向上爭取省級進口貼息、招大引強專項激勵和外資招引激勵資金。
40.持續釋放消費潛力。持續落實促進新能源汽車、綠色智能家電消費政策,支持推進高品質步行街改造提升、夜經濟集聚區和智慧商圈建設,力爭創建省級平臺各1個以上。出臺新一輪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加快推進老字號創新發展。
41.加大外貿支持力度。深入實施百日百團“雙搶”競賽活動,加大外貿企業拓市場、搶訂單力度,全年計劃重點支持展會100個以上,政府牽頭與企業自行組織出國(境)拓市場團組150個以上、企業3000家以上。對材料齊全的出口信用保險限額批復辦結率不低于90%。對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比例不低于60%、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經費。對我省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內的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等,給予貼息支持。
42.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圍繞數字技術、數字產品、數字服務、數字平臺等4個維度,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省重點數字貿易項目。抓住獲批全省首個區外保稅維修業務契機,推進立訊智造加快開展保稅維修業務。復評和新評省級公共海外倉3個以上。
43.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動。全年赴境外招商團組不少于60個,專場招商活動不少于150場。加大制造業外資招引力度。圍繞“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開展產業鏈招商,加大基金招商力度,深入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QFLP)建設。
七、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實施)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大力實施“農創嘉鄉”“未來嘉鄉”“共富嘉鄉”三大行動,推動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持續擦亮城鄉融合發展“金名片”,全面打造農業農村現代化示范市。
44.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圍繞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三大目標,全面強化財政支持力度和精度。2023年市財政預算安排4.96億元資金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其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1.26億元,糧油穩產保供資金0.81億元,農業“雙強”資金0.6億元,鄉村建設和治理資金2億元,促進農民共同富裕資金0.29億元。
45.強化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強化鄉村振興金融產品供給,提升為農服務質量。持續推動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不斷降低農險綜合費率,提升農業抗風險能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戶在農業擔保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會發生的擔保手續費按實付金額給予30%補助,對市級以上農創客生產經營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25%給予貼息補助,當年貼息總額不超過2.5萬元。
46.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和耕地墾造。實行“清單制+責任制+時限制”管理,穩妥推進3個首批試點項目,新立項2個項目,爭取實現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縣(市、區)全覆蓋。2023年,新完成土地綜合整治項目14個,完成建設用地復墾1萬畝,新增墾造耕地0.55萬畝。
47.推進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綠色農田以及農田退水“零直排”建設。未來三年,全市開展綠色農田示范工程10萬畝(資金投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元/畝)、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40萬畝(資金投入原則上不低于3000元/畝)。對市級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項目按照區財政的投入資金給予同等比例補助(最高不超過投資總額的1/3,且不超過2000元/畝)。
48.支持糧油規模化生產。對全年稻麥復種、一季旱糧(不含大小麥)種植、油菜連片種植面積在50畝以上的農業主體,在省財政補貼基礎上,每畝分別增加15元、40元和50元的補貼,并建立規模種糧補貼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糧食收購及訂單獎勵政策,市財政對交售市級早稻、晚稻訂單的種糧主體分別給予600元/噸、400元/噸的獎勵。
49.推進鄉村建設和集體經濟發展。爭取創建2條省級和美鄉村示范帶、20個和美鄉村示范村(省級未來鄉村),啟動7個和美鄉村示范片區、145個市級未來鄉村建設項目。安排3000萬元支持飲用水水源地生態補償。落實農村生活污水運維獎補或建設改造補助。深化以集體經濟為核心的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對“飛地抱團”和共富體項目建設,宅基地有償退出和閑置農房收儲及盤活利用,以及農村土地集中連片流轉給予獎補。
50.深化農業“雙強”行動。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農作物新品種選育與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對種業企業選育農作物新品種,爭創省級種業陣型企業和領軍型、創新型種子企業給予獎勵。落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對引進推廣的首臺(套)新型農機具按購機額給予補助。支持公益性應急救災服務隊伍建設、農事(農機)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大力推廣水稻機械化插秧。市財政對區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的設備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15%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加大科技特派員支持力度,市、區兩級對科技特派員專項項目予以資助。市級資助額度為項目總經費的50%,限額10萬元,各區根據實際予以配套。對當年新認定的科技特派員驛站,屬地根據實際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或相關政策支持。
51.支持農業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支持農業主體在數字(設施)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冷鏈物流、現代種業發展、農機研發制造等領域開展項目投資,按項目投資給予最高25%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支持農業綜合服務、農業科技創新和農創客培育等公益性平臺建設,市財政按項目投資給予最高40%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500萬元。各縣(市、區)新編縣鄉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同時確保至少安排5%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
52.持續推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制定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確保省財政、土地獎勵政策落實到位,其中對省財政獎勵政策給予市、縣(市、區)財政配套獎勵。支持命名小鎮根據實際需求申請調整四至范圍,原則上不超過5平方公里。對特色小鎮在項目立項、政策兌現方面予以優先考慮,推動特色小鎮在產業、功能、形態、體制機制等方面全面升級。
53.推動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推動實施標志性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項目20個以上。配合推動縣(市)財政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公共預算支出進一步向縣城城鎮化建設傾斜。推動政策性銀行支持縣城城鎮化建設。
54.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居住證跨區互認轉換改革,落實并加快建立“省級共性+市縣個性”積分制度,推行市區積分互認改革,以積分為依據實現緊缺公共服務梯度供給。加快落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錢地”掛鉤政策。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圍繞就業、教育、社保、醫療、養老等民生大事,實施公共服務優質共享,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領域。
55.充分發揮財政保障作用。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聚焦辦好十方面民生實事,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37.91億元。其中,促進教育發展專項資金1.64億元,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資金14.26億元,各類學生資助資金0.67億元,高校資金5.58億元,就業、高技能人才資金0.94億元,醫療、衛生健康資金9.73億元,養老保障資金4.37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0.62億元,困難群眾、殘疾人、優撫對象、孤兒及困境兒童等幫扶救助資金0.1億元。
56.支持推進“勞有所得”。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科學合理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推廣產業工人“能級工資”制度,制定技能工人最低工資標準。持續開展重點群體精準就業幫扶活動,支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年度重點群體幫扶率95%以上。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擴大工傷保險制度保障范圍,探索將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不具備勞動關系特定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進一步分散用人單位用工風險,切實保障不具備勞動關系特定人員的權益。
57.支持推進“優學在嘉”。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助力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保障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促進高校高質量發展。加強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建設,創建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和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改善辦學條件,深化義務教育領域“錢隨人走”改革。支持我市優質普通高中與山區26縣和海島縣縣域普通高中結對幫扶,新增3所結對校。實施“縣中崛起”計劃,落實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為主政策,推進普通高中分類辦學特色發展。深化區域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改革,推動職業教育與產業深度融合,爭取職業教育長學制招生規模占中職招生40%以上。
58.支持推進“病有良醫”。加快建設長三角國際醫學中心,建成投用嘉興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全力打造“醫學高峰”,積極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深化“名醫到嘉”工程,新建重癥加強護理病房(ICU)床位200張。開展同質同標的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保質保量完成2023年省定目標任務。
59.支持推進“住有宜居”“老有康養”。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84萬套(間),計劃開工改造老舊小區35個,共計136幢。打造城鄉風貌樣板區8個,新增“溫暖嘉”未來社區20個。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增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850張,助餐服務城鄉社區覆蓋率達70%以上,康養聯合體鄉鎮(街道)覆蓋率達到50%以上。
60.支持推進“弱有眾扶”。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強化動態監測,實施困難群眾“共富十助”專項行動,探索“物質+服務”救助模式,實現縣級社會救助服務聯合體全覆蓋。加強殘疾人服務保障,落實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全覆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鄉鎮(街道)覆蓋率達到100%。大力培育慈善組織,推進鎮(街道)、社區基金會建設,推動慈善信托加快發展。
上述8個領域政策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約104億元。各領域政策市級牽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要素保障單位,抓緊出臺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承接落實方案,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3年全年實施有效。國家、省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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