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關總署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個4月,我國累計進口煤1.3億噸,增加26.9%;進口均價為510.1元/噸,下跌4.9%。其中,4月進口煤3094.8萬噸,同比增加564.9萬噸、增長22.3%,環比增加311.5萬噸、增長11.2%。1-3月進口煤9578萬噸,同比增長28.4%,增速較上年同期加快30.2個百分點。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內煤炭市場的低迷走勢。中國煤炭工業協會5月14日發布報告稱,一季度,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的營業收入、利潤分別同比下降12.7%、29.9%。截至5月6日,市場煤價格跌破中長期合同價格綠色空間,比年初下降84元/噸,比去年同期下降142元/噸。
一邊是進口煤逆消費需求、逆國內煤價的增長態勢,一邊是國內煤價下跌、煤企利潤縮水的現實困局,“優化和調控進口煤”呼聲再起。但同時也有觀點認為,政策不宜頻繁調整,尊重市場規律的自由調配才更合理。煤炭進口到底要不要緊一緊?
影響幾何?
進口量上升給我國煤炭供需帶來雙重效應
我國煤炭供應以自產為主、進口為輔。作為世界第一大煤炭進口國,我國煤炭進口來源國主要包括澳大利亞、印尼、俄羅斯和蒙古,涵蓋動力煤、褐煤、煉焦煤等品種。2017-2019年,進口量分別為2.7億噸、2.8億噸、3億噸。
盡管依存度不高,進口煤卻扮演著“四兩撥千斤”的微妙角色。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徐亮告訴記者,進口量逐年上升,給我國煤炭供需帶來雙重效應。“正面來看,進口煤可在供需從緊時段保障國內需求,平抑煤價波動,緩解運輸瓶頸,解決區域供需不平衡等問題。負面影響則是,進口增長擠兌國內煤炭供給,影響優質產能發揮。此外,部分劣質煤進口污染環境,增加利用成本。”
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口煤對國內市場的影響進一步放大。徐亮稱,前4月進口量大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國內市場供大于求,煤價難回正常價值區間。短期來看,影響煤炭生產企業效益,及煤炭長協按時保量的穩定執行,煤炭庫存高居不下;長此以往,甚至可能放大產能過剩的負面效應。
實際上,我國從2016年起已加大對進口煤的調控力度,通過限制報關、收緊額度等措施“有控有進”。例如,去年為實現平控目標,12月份進口量就只有277.2萬噸。拋開疫情因素,煤炭進口為何依然逐年升高?
徐亮表示,2016年推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來,國內煤炭供給大幅減少,給進口提供了市場空間。國內煤價從2017年下半年逐步回暖,相比國內港口交易價,進口煤價平均低了100元/噸左右,推高東南沿海地區進口需求。“每年迎峰度夏和冬儲煤兩個周期性波動,為穩定國內市場供需平衡,局部地區部分時段的適當放寬進口也成為調控的常態機制。”
為何要控?
減輕疫情對國內煤市的沖擊且具備削減基礎
進口量年年有增,為何在此時發出“優化和調控”的呼聲?多位人士直指疫情影響之下的市場形勢。
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統計,今年1-3月,全國煤炭消費量約8.7億噸,同比下降6.8%,電力、建材、化工等主要行業用煤均有不同程度減少。下游需求疲軟,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原煤生產同比減少約400萬噸,進口煤量卻同比增長28.4%。受此影響,一季度營收、利潤分別同比下降12.7%、29.9%。
“在國內煤價本就高于進口的情況下,價差被進一步拉大。進口煤到港價低于成本,國內價格勢必更撐不住。”一位業內資深人士稱。
該人士稱,由于需求尚未完全恢復,買方市場傾向延續,各種購銷方式的動力煤價格下挫,甚至一度擊穿500元/噸大關。為此,部分煤企寄希望于聯合減產10%。“每年約3億噸的進口量,恰好占到我國煤炭消費總量的10%左右。用好‘10%’可穩定煤價、平抑波動。用不好則加劇波動,并可能影響后續發展,在需求恢復之后出現產能跟不上等情況。為減輕對國內煤炭供應鏈的沖擊、緩解國內煤企經營壓力,建議調控。”
“受疫情影響,國內煤炭供應偏向寬松、煤價下行,為保障市場穩定運行、減少煤價波動、促進企業復工復產,有必要收緊煤炭進口政策。”徐亮建議,繼續施行《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根據國際貿易規則,建議有關部門采取港口通關時間、關稅調控、進口限額等差別化的限制政策。尤其針對低熱值煤、褐煤等品種,還要制定嚴格的準入門檻。
多位業內人士還一致提出,隨著供應、運輸等能力不斷加強,保供能力顯著強化,我國已具備逐步削減進口量的基礎。對此,可運用煤炭下游產業的進口煤配額和年度平控政策,及環保限制、質量檢測監督等措施,適當調控進口總量。
為何不調?
進口煤有存在的必要性且應遵循市場規律
“國產煤若是又好又便宜,誰會不要呢?”沿海某電廠一位負責人直言,“電廠也是以營利為目標的經濟體,對降煤價的態度當然積極。我們并不認為當前進口煤的占比過大。”
尊重市場、自由調配,這也是記者在采訪中聽到的“另一種聲音”。從該角度出發,部分業內人士并不贊成收緊進口煤的做法。
能源行業專家葉春認為,從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角度,進口煤有其存在的重要意義。我們常說的“富煤”只是相對概念,準確來說我國煤炭供應“有但不富”。據BP統計,在現有經濟和作業條件下,我國已探明的煤炭儲量可用到2055年左右。“進口煤作為國內煤炭市場的補充,在保障區域平衡、緩解供需從緊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同時,進口煤對于調結構,及促進國內煤炭消費具有實際價值。葉春舉例,高熱值、高灰熔點、高穩定性的澳洲煤,已成為大多數電廠帶負荷的實力煤種,特別在能源“雙控”地區,較好彌補了高熱值內貿煤的缺口,為電網安全運行打下堅實基礎。“東南沿海很多電廠鍋爐采用進口煤為設計煤種,客觀上決定其只能采購進口煤。從技術上看,這是硬要求,很難通過限制進口予以調節。”
葉春稱,評判調控與否的標準,不宜僅考量單一行業。受疫情影響,各行業盈利能力均有不同程度下滑,這是特殊時期的普遍現象。若將特殊形勢下的歷史性利潤下滑,與正常情況下的利潤歷史高點相對比,以此作為調控理由的科學性欠妥,且可能損害行業長遠發展。“隨著復工復產持續推進,發電量、耗煤量均逐步回升。對此,我們要保持耐心和定力,給市場自我調節能力一定的時間和機會。”
在易煤研究院總監張飛龍看來,從市場出發,自由調配比政策調控更合理。“進口煤的優勢主要在價格。煤炭是工業經濟最上游的燃料和原料,站在拉動經濟復蘇角度,煤價越便宜越好。即便帶來價格大幅波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倒逼國內煤企加強風險管理、想辦法降低成本。”
煤炭分析師李廷也稱,目前,全球約一半煤炭生產和消費都在我國,國內政策一旦發生大的變動,將波及全球煤炭市場。“我國若大幅減少煤炭進口,將導致國際煤炭市場走向寬松,國際煤價進一步下跌,內外貿價差越來越大,反過來打壓國內煤價。因此,強行減量不一定是好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