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消息稱,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我國首份系統部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工作的政策文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設備大量應用,裝機規模穩居全球第一。隨著產業加快升級和設備更新換代,新能源設備將面臨批量退役問題。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意義重大,能夠有效利用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避免不規范利用處置帶來的土地占用和環境風險,是風電、光伏產業鏈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最后一環。
上述負責人稱,綜合考慮產業發展階段、設備類型、退役情況等因素,《指導意見》分2025年、2030年兩個階段,從責任機制、標準體系、技術創新、產業培育等方面提出了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工作目標:到2025年,集中式風電場、光伏發電站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基本建立,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相關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到2030年,風電、光伏設備全流程循環利用技術體系基本成熟,資源循環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資源循環利用能力與退役規模有效匹配,標準規范更加完善,風電、光伏產業資源循環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區。
《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構建覆蓋綠色設計、規范回收、高值利用、無害處置等環節的風電和光伏設備循環利用體系,部署了6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大力推進綠色設計。引導生產制造企業以輕量化、易拆解、易運輸、易回收為目標,在產品設計生產階段進行綠色設計。
二是建立健全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要求集中式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依法承擔退役設備處理責任,發電企業將廢棄物循環利用和妥善處置作為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的重要內容。要求落實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國有退役風電、光伏設備處理處置制度。
三是完善設備回收體系。支持光伏設備制造企業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體系。鼓勵第三方專業回收、“一站式”服務模式。引導風電機組拆除后進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
四是強化資源再生利用能力。鼓勵再生利用企業開展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精細化拆解和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龍頭企業針對復雜材料加快形成再生利用產業化能力。
五是穩妥推進設備再制造。積極推進風電設備中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變器等關鍵零部件再制造。穩妥有序探索在新能源運營維修領域應用再制造部件。
六是規范固體廢棄物無害化處置。加大對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回收利用處置全過程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管力度。
另外,《指導意見》還從加大技術研發力度、強化資金和政策支持、健全標準規范體系以及培育重點地區和企業四個方面進一步強化保障措施。
在強化資金和政策支持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現有資金渠道,加強對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項目的支持。依法落實節能節水、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將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產業納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為符合條件的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類項目提供融資便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產業專項支持政策。
來源:證券日報 記者 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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