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日發布的該省小水電清理整改鞏固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指出,各地要根據省級制定的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辦法,結合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同時要建立水電站保障下游生態用水安全情況定期檢查制度,尤其要加強枯水期對各水電站的檢查力度和頻次,確保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支持鼓勵各地以縣為單元開展差異化電價試點,對未按要求消除電站安全隱患和下泄生態流量的電站扣除其一定的上網電價,用于獎勵安全生產達標和足額下泄生態流量的電站。
方案還提出,今年底前,對全省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回頭看”,重點檢查已經銷號的退出類水電站,是否按“一站一策”要求部分或全部拆除,保留設施的管護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縣級政府是否與電站業主簽訂補償協議,補償是否到位,已經銷號的整改類電站審批手續是否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得以完善,是否有生態流量泄放要求,有生態泄流下泄任務的電站是否納入重點監管名錄,是否按要求足額下泄生態流量、監測監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此外,江西今年還將整改一批小水電突出問題,同時加快創建一批綠色水電示范電站。到2022年底,江西的國家級綠色水電示范電站達到20座以上,打造一批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達標電站,鼓勵各地整縣推進綠色小水電示范電站建設和安全生產達標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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