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提升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西北能源監管局與寧夏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寧發改能源(發展)〔2021〕16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至此,西北能源監管局與監管轄區內三個省(區)已全部聯合制定了“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提升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圍繞用電報裝時間、環節、成本、供電可靠性及電力接入行政審批等方面,明確了寧夏自治區2021-2022年用電報裝“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省”(省力、省時、省錢)服務的具體指標要求,細化分解出22項落實舉措,并對各地市能源(電力)主管部門、供電企業、相關配售電公司等的工作任務按照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完成時限三方面逐項提出了明確要求。 下一步,西北能源監管局將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會同地方政府能源(電力)主管部門,積極推動《實施方案》落地實施,密切關注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情況和意見建議,加大對企業和群眾集中反映的接入受限、違規加價收費、“三指定”等突出問題的查處力度,切實提升寧夏自治區“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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