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能源局2021年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綜合監管工作要求,持續優化華北區域用電營商環境,近日,華北能源監管局向轄區內五家網省級供電企業和有關增量配電企業印發通知,對“獲得電力”提升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學習1479號文件精神,深刻領會開展綜合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和工作要求,把落實好綜合監管各項任務指標抓實抓好,不斷提升“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 二是持續壓實主體責任,聚焦服務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重點關注2020 年“獲得電力”目標完成情況、高壓用戶用電報裝“三省”服務情況、農村用電設施運行維護中存在的問題、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推動1479號文落地落實。 三是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仔細對照綜合監管方案8項內容和相關任務臺賬指標完成情況開展自查,按時報送自查報告并積極開展自糾工作,同時積極配合我局開展“三全”監管,按要求報送用戶報裝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并對反饋的問題立行立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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