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先鋒”號LNG運輸船抵達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公司莆田LNG接收站碼頭并順利卸載,標志著自2019年《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頒布實施以來,福建省內LNG接收站首次實現向第三方公平開放。 本次公平開放工作由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根據天然氣基礎設施剩余能力等公開信息,向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公司申請并協商,采購1船LNG資源,經中海福建天然氣有限公司所屬的莆田LNG接收站和海西一期管道、泉州燃氣公司所屬城市管網設施輸送,定向銷售給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近年來,福建能源監管辦持續加強《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及配套文件宣貫,深化開展現場調研和專項監管工作,不斷推動天然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走深走實。除本次LNG接收站公平開放外,2021年依托西氣東輸三線福建段,先后監管實現了惠州大亞灣華潤燃氣公司向福建省內龍巖、廈門、福清城市燃氣公司供氣托運、中海石油氣電集團向湖北、湖南、江西供氣托運等工作。 下一步,福建能源監管辦將繼續監管省內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貫徹落實公平開放政策法規要求,著力解決公平開放過程中的堵點難點問題,持續做好設施公平開放監管工作,助力深化油氣體制改革和推動福建省油氣行業高質量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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