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江蘇能源監管辦召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會審會,審查新申請和許可變更企業42家,其中包含按“證照分離”改革要求申報的企業17家,這是我辦按“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做出的第一批行政許可決定。
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我辦進一步優化江蘇省電力業務許可管理信息系統,簡化許可申請條件,壓減許可審批時限。自3月1日起,優化后的許可要求和程序開始實施。本次許可會審會恰逢“證照分離”改革措施落地的時間交替節點,25家企業為改革前提交申請材料,17家企業為改革后提交申請材料。同時,應疫情防控需要,所有申請企業還享受兩個月的超長補正期限。通過審查對比,“證照分離”改革措施落地后,企業申報負擔有效減輕,尤其關于人員方面,如特種電工要求的取消,讓企業切實感受到改革的誠意。
下一步,我辦將繼續保持改革推進力度,同時結合實際,研究探索更加符合江蘇情況的改革措施,為廣大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許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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