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2019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以下簡稱《監測評價》)由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
2019年,包含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1993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占比為27.5%,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738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占比為10.2%,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
其中,甘肅III類資源區和寧夏III類資源區未達到風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新疆、甘肅、寧夏和陜西4省(區)未達到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
可再生能源消納情況持續改善
2019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持續向好,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
據《監測評價》統計,截至2019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7.94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9.5%,其中水電裝機(含抽水蓄能)3.56億千瓦,風電裝機2.1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2.04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2254萬千瓦。201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2.04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27.9%,其中水電發電量1.3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17.8%,風電發電量4057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5.5%,光伏發電量2243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3.1%,生物質發電量1111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1.5%。
從各省可再生能源消納占比來看看,西藏以88.7%的高占比獨占鰲頭,云南、青海、四川占比也超過80%。累計共有8省(區)占比超過40%,其中,排在第五位的重慶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占比為45.5%。從占比增長情況來看,21省(區、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占比實現了同比增長,其中,甘肅、福建均同比增長5個百分點以上,能源結構優化成效顯著;10省(區、市)同比下降,其中,湖北、新疆和廣西分別同比下降5.5、4.9和2.9個百分點,相關部門應引起關注。
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占比情況來看,全國9省(區)占比超過15%,其中,寧夏在消納占比下降的情況下仍以21.3%的占比占據全國首位,西藏、黑龍江、青海、吉林緊隨其后,均超過18%。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占比波動情況來看,共27省(區、市)實現同比增長,其中,西藏、黑龍江、河南、甘肅4省(區)同比增長超過3個百分點,新疆、湖南、寧夏和內蒙古4省(區)出現同比下降。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依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對11個重點地區的風電和光伏發電核定了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并提出全額保障性收購相關要求。在這次發布的監測評價結果中,這些重點地區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實際利用小時數也正式予以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青海、內蒙古等地保障小時內電量也會參與市場化交易。”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表示,受到補貼實力、消納能力等因素的影響,以上地區風電、光伏項目業主實際獲得的電價可能遠低于當地的脫硫煤基準電價。而這早已是房間里的大象,成為風電、光伏從業者在得到積極支持的行業發展與緊張的財政補貼預算中尋求平衡的生存現狀。
重點省區清潔能源發展維持上升勢頭
作為我國能源轉型發展的重要力量,積極消納清潔能源成為了我國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的有力抓手。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為風電、光伏、水電等清潔能源的年度發展方向設定標尺,為“十三五”能源轉型錨定方向。
值得欣喜的是,將風電、光伏和水電的年度消納目標與2019年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對比,三個行業均超額完成任務。2019年,我國平均風電利用率96%,超過2019年利用率目標6個百分點,新疆、甘肅、黑龍江、內蒙古、吉林、河北等重點省區的實際利用率均超過85%,全部達到了2019年消納目標;平均光伏發電利用率為98%,超過2019年利用率目標3個百分點,新疆、甘肅的光伏發電利用率分別為93%、96%,全部達到了2019年消納目標;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6%,超過2019年利用率目標1個百分點,四川、云南、廣西等重點省區全部達到了2019年消納目標,廣西更實現了水電資源的百分百消納。
近年來,國家能源局連續發布風電投資監測年度預警結果及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年度評價結果,以引導企業理性投資,護航可再生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在嚴格的規??刂葡拢勺孕信渲玫奶馗邏和ǖ琅涮谆氐娘L電、光伏發電項目成為兵家必奪之地。
《監測評價》指出,2019年,我國20條特高壓線路年輸送電量4485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2352億千瓦時,同比提高12.8%,可再生能源電量占全部輸送電量的52.4%,占比同比提升0.1個百分點。
從具體區域來看,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運營的17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3715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1581億千瓦時,占輸送電量的43%;由南方電網公司運營的3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770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繼續保持100%。
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區)的發展情況同樣值得關注。在本次公布的5省(區)中,青海省繼續維持了相對較好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及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比重均實現上升,且在我國各省(區)中名列前茅;四川在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同比下降的情況下實現了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的提升,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勢頭良好;浙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兩項數值均實現小幅度上升,發展相對平穩;寧夏、四川兩省(區)的風電和光伏發電均未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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