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福建省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要求,福建能源監管辦于5月9日印發《福建省電力企業2020年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方案》,啟動福建省電力企業2020年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本年度巡查工作時間為5月20日至11月30日,分為組織動員、巡查實施、總結提升三個階段,共組建12個安全生產巡查組,選取24家電力企業開展巡查。
6月起,電力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正式進入實施階段。巡查組將按照巡查工作方案和《電力安全監管檢查大綱》要求,通過資料查閱、人員訪談、實地檢查等方式,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雙重預防機制實施、安全管理重點痛點問題、安全教育培訓、近期巡查督查提出問題的整改閉環情況等方面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并根據巡查對象實際情況增加電網安全風險管控、水電站及貯灰場大壩安全、網絡信息安全及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等方面內容。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召開現場反饋會,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要求受檢單位舉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實。福建能源監管辦將根據巡查情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企業限期完成問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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