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海南能源綜合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為推動海南率先形成能源革命示范區,將以電力和天然氣體制改革為重點,開展能源綜合改革。主要目標為重點發展清潔能源,到2035年基本建成海南清潔能源島。
就構建海南清潔能源島,《方案》明確兩個階段目標:到2025年,海南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能源結構明顯改善,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50%左右;能源系統的數字化和智能化程度不斷提升;開放競爭的能源市場體系初步建立;能源治理水平顯著改善;海南清潔能源島初具規模。到2035年,海南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更加成熟,能源清潔轉型基本實現;低碳化、數字化的智慧能源生態系統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體系更加成熟;現代能源治理體系日趨健全;海南清潔能源島基本建成。
《方案》還從優化能源供應體系、引導能源清潔消費、完善能源市場體制、創新能源管理機制、推進能源技術創新、加強國際和地區能源合作、保障措施7方面明確22項措施。其中就創新能源生產機制要求,創新能源投資項目業主確定方式,以市場化方式確定天然氣勘探開發、天然氣發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儲能電站、油氣管網、電網等能源項目投資業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創新實施海南昌江核電二期項目,積極推進多功能小型化核能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支持海島地區建設海洋能項目。鼓勵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促進天然氣和電力融合發展。研究建立綠色電力授牌等制度,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利用酒店、住宅、廠房等資源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海上風電、光伏、海洋能及其與海洋農牧、旅游等特色產業相結合的綠色低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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