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0〕283號),規范開展智能化煤礦建設管理工作,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聯合印發了《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和《煤礦智能化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 (以下簡稱“兩個辦法”)。現從三個方面對文件進行政策解讀: 一、“兩個辦法”出臺的必要性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發展。國家能源局黨組高度重視能源技術革命,要求大力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與能源發展深度融合。2020年2月,國家能源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0〕283號),推動智能化技術與煤炭產業融合發展,助力能源領域“新基建”穩步推進。 目前,國家首批71家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正在加快推進,但仍處于起步和探索實踐階段,應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規范管理、有序開展。考慮到智能化煤礦建設是一項創新性工作,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多學科跨領域的專家予以支持。制定出臺“兩個辦法”,既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規范管理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的具體舉措,也是促使專家客觀公正提出咨詢意見、提升行政科學決策水平的有效保障。為此,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聯合印發了“兩個辦法”,自2020年12月28日起實施。 二、“兩個辦法”的主要內容 《智能化示范煤礦管理暫行辦法》共6章25條。第一章為總則,共5條,分別規定了制定辦法依據、智能化示范煤礦定義、管理原則、職責分工等。第二章為示范煤礦申報,共4條,明確了智能化示范煤礦應符合的政策要求、建設方案、申報程序等。第三章為示范煤礦建設名單公布,共4條,明確了煤礦智能化專家庫的建立和使用、材料審核、建設名單公布等。第四章為示范煤礦驗收,共6條,規定了智能化煤礦建設單位的職責、驗收程序、抽查和名單公布、政策支持、經驗模式推廣等。第五章為監督管理,共4條,明確建立工作專班、定期通報、經驗推廣、加強監管等。第六章為附則,共2條。 《煤礦智能化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共15條。分別規定了辦法制定目的、適用范圍;專家遴選的原則、范圍、條件和程序;專家抽取的要求、專家權利和義務,以及專家庫更新等方面內容。 三、落實“兩個辦法”的措施 一是簡化示范項目工作流程。在制定《智能化示范煤礦管理暫行辦法》過程中,嚴格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注重簡化程序、公開透明,減少行政干預和自由裁量權。具體而言,國家層面明確建設目標、推薦原則、推薦對象和條件,并負責項目督導、抽查驗收結果和經驗推廣;地方和中央企業總部負責示范項目推薦、組織建設和項目驗收。通過示范項目管理方式的優化調整,確保權力下放到位,充分發揮地方、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是組建工作專班。煤礦智能化建設是一項綜合性強、涉及領域廣、任務艱巨繁重的系統工程,需要集中力量統籌協調。為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牽頭建立煤礦智能化建設工作專班,由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應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國家能源集團、中煤集團、中煤科工集團組成,協助負責智能化煤礦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專家庫。煤礦智能化建設系統集成性強、技術復雜、創新任務重。《煤礦智能化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從專家遴選條件、專業方向、專家名單公布、工作紀律等方面作出規定,充分發揮專家在項目評估、咨詢、驗收中的作用,確保示范工作客觀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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