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對極其嚴峻復雜的國內外形勢,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沖擊,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各產煤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廣大煤礦企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實現了全國煤礦事故總量、較大事故、百萬噸死亡率持續下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但是,煤礦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礦企業法律意識淡薄、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安全基礎薄弱、事故隱患較多等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對2020年煤礦事故案例進行梳理,公布了2020年全國煤礦事故十大典型案例,以推動各產煤地區、各有關部門、各煤礦企業深刻吸取有關事故教訓,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安全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
2020年全國煤礦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1.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礦“9·27”重大火災事故
2020年9月27日,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501萬元。事故直接原因:松藻煤礦二號大傾角運煤上山膠帶下方煤矸堆積,起火點-63.3米標高處回程托輥被卡死、磨穿形成破口,內部沉積粉煤;磨損嚴重的膠帶與起火點回程托輥滑動摩擦產生高溫和火星,點燃回程托輥破口內積存粉煤;膠帶輸送機運轉監護工發現膠帶異常情況,電話通知地面集控中心停止膠帶運行,緊急停機后靜止的膠帶被引燃,膠帶阻燃性能不合格、巷道傾角大、上行通風,火勢增強,引起膠帶和煤混合燃燒;火災燒毀設備,破壞通風設施,產生的有毒有害高溫煙氣快速蔓延至2324-1采煤工作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主要教訓:一是松藻煤礦重效益輕安全。該礦職工已經檢查出二號大傾角膠帶巷浮煤多,下托輥、上托架損壞變形嚴重等問題和隱患,并向煤礦礦長等管理人員進行了報告,但該礦礦長為不影響礦井正常生產未立即停產,而是計劃在國慶節停產檢修期間更換,并要求整治工作不能影響膠帶運煤。二是礦井安全管理混亂。二號大傾角運煤上山膠帶防止煤矸灑落的擋矸棚維護不及時,變形損壞,皮帶運行中灑煤嚴重,皮帶下部煤矸堆積多、掩埋甚至卡死下托輥,少數下托輥被磨平、磨穿,已磨損嚴重的皮帶與卡死的下托輥滑動摩擦起火;煤礦沒有按規定統一管理、發放自救器,有的自救器壓力不夠。三是重慶能源集團督促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所屬煤礦安全實行四級管理,職能交叉、職責不清,責任落實層層弱化。
2.湖南衡陽源江山煤礦“11·29”重大透水事故
2020年11月29日,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導子煤業有限公司源江山煤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484.03萬元。事故直接原因:源江山煤礦超深越界在-500m水平61煤一上山巷道式開采急傾斜煤層(56°),在礦壓和上部水壓共同作用下發生抽冒,導通上部導子二礦-350m至-410m采空區積水,大量老空積水迅速潰入源江山煤礦-500m水平,并迅速上升穩定至-465m,導致井巷被淹,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主要教訓:一是長期超深越界,盜采國家資源。該礦2011年以前就已經越界開采,2019年底就超深越界至-500m水平;通過篡改巷道真實標高、不在圖紙上標注、井下設置活動鐵門密閉、不安裝監控系統和人員定位系統等方式逃避安全監管。二是違法組織生產。該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地方政府下達停產指令、等待技改期間,擅自拆除提升絞車和入井鋼軌封條、切斷主井井口視頻監控電源,晝停夜開,違法生產。三是該礦采用巷道式采煤,坑木支護,采掘布局混亂,多頭作業,通風系統不健全,未形成2個安全出口,有的采煤工作面使用壓風管路通風;將井下采掘作業承包給多個私人包工隊,以包代管,僅事故區域就有3個包工隊。四是該礦在-500m水平61煤采掘期間,明知工作面上方采空區存在積水,仍然心懷僥幸,冒險蠻干,在老空水淹沒區域下違規開采急傾斜煤層。五是違規申領火工品且管理混亂。該礦明知其屬于停工停產待建礦井,多次借整改之名違規向耒陽市公安局民爆大隊申領火工品;在公安機關清繳火工品期間,擅自拆除民爆物品倉庫封條,使用火工品組織生產,并采取多領少用的方式,違規處置剩余火工品。
3.重慶永川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12·4”重大火災事故
2020年12月4日,重慶市勝杰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杰回收公司)在重慶市永川區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吊水洞煤礦)回收設備時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2632萬元。事故直接原因:勝杰回收公司在吊水洞煤礦井下回撤作業時,回撤人員在-85m水泵硐室內違規使用氧氣/液化石油氣切割水泵吸水管,掉落的高溫熔渣引燃了水倉吸水井內沉積的油垢,油垢和巖層滲出油燃燒產生大量有毒有害煙氣,在火風壓作用下蔓延至進風巷,造成人員傷亡。主要教訓:一是吊水洞煤礦未按上報的回撤方案組織回撤作業。上報給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撤出井下設備報告及回撤方案中,隱瞞了已將井下回撤工作交由勝杰回收公司組織實施的事實,且上報的回撤方案中未將井下水泵列入回撤設備清單,但實際對水泵進行了回撤。二是勝杰回收公司不具備煤礦井下作業資質,井下設備回撤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排未取得焊接與熱切割作業證的人員在井下進行切割作業,在-85m水泵硐室氣割水管前,未采取措施清理或者隔離焊碴、防止飛濺掉落到存有巖層滲出油的吸水井的措施。三是吊水洞煤礦和勝杰回收公司安全管理混亂。未落實煤礦入井檢身制度,入井人員未隨身攜帶自救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4.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22”較大沖擊地壓事故
2020年2月22日,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發生較大沖擊地壓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53萬元。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區域煤層及其頂底板具有沖擊傾向性,煤巖體埋藏深,FD8斷層與工作面形成三角區,FD8與FD6斷層形成楔形地塹結構,工作面見方及上覆巖層大范圍懸頂造成局部高應力聚集;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及工作面開采擾動,誘發沖擊地壓事故發生。主要教訓:一是安全風險分析研判不夠。對大區域構造應力調整、特殊地質條件造成應力集中等因素對工作面開采帶來的沖擊地壓危險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編制審批作業規程、防沖專項措施時,未分析楔形高傾角地塹結構,對FD8斷層與工作面形成三角區等因素影響考慮分析不到位。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F場作業人員未遵守采煤機割煤期間及停機30分鐘內不得進入限員管理區的規定;區隊盯班管理人員未嚴格執行盯班管理制度,提前上井。三是巷道支護沒有承受住強動載沖擊。事故區域巷道采用的錨網索+注漿錨索支護、單元支架加強支護,在強烈沖擊載荷作用下,部分失去支護作用。四是安全教育培訓效果差。部分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對沖擊地壓危害認識不夠、防沖限員管理規定等知識掌握不足,安全意識淡薄,自?;ケD芰Σ睢N迨巧霞壒緦_擊地壓防治技術管理和指導不到位。
5.云南曲靖羅平縣樹根田煤礦“2·29”較大頂板事故
2020年2月29日,云南省曲靖市師宗恒進商貿有限公司羅平縣樹根田煤礦發生較大頂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786萬元。事故直接原因:3號聯絡上山掘進工作面違規空幫空頂掘進作業導致頂板垮落。主要教訓:一是違規組織生產建設。在有關部門未批準復工復產的情況下,擅自組織生產。二是蓄意逃避監管。事故前采取不上圖紙、不安裝安全監控系統、不填寫瓦斯檢查數據、不制定作業規程、不向煤炭主管部門報備等方式蓄意隱瞞違規生產行為。三是安全管理混亂。“五職礦長”配備不全,工作職責不清;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職能部門人員配備不足;采掘作業規程缺乏針對性。四是地方安全監管不到位。違規審批同意樹根田煤礦延長建設項目工期,未嚴格對照煤礦復工復建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對掛礦包保人員和駐礦監督員履職行為督促檢查不到位。
6.陜西韓城燎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6·10”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2020年6月10日,陜西省燎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66萬元。事故直接原因:該礦綜合防突措施執行不到位,掘進工作面瓦斯抽放鉆孔數量、抽采時間不夠,突出危險性預測流于形式,違規掘進施工導致事故發生。主要教訓:一是防突管理混亂。未設置專業防突隊伍;未按規定實施區域和局部防突措施;事故前出現明顯突出預兆,未進行突出預警分析與處置。二是防突資料造假。未按設計的區域防突措施鉆孔數量施工,填寫虛假鉆孔驗收單、編制虛假的鉆孔竣工圖和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單應付檢查。三是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沒有結合本礦災害特點,開展針對性培訓;部分從業人員未經崗前培訓、未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入井作業。四是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履職不到位。復工復產驗收把關不嚴,未發現事故煤礦防突資料造假、防突措施執行不到位等嚴重問題,致使帶病復產。
7. 山東肥城礦業集團梁寶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8·20” 較大煤塵爆炸事故
2020年8月20日,山東省肥城礦業集團梁寶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梁寶寺煤礦)發生較大煤塵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493.68萬元。事故直接原因:該礦35003綜放工作面采煤機截割過程中滾筒截齒與中間巷金屬支護材料(錨桿、錨索、鋼帶)機械摩擦產生的火花,引燃截割中間巷松軟煤體揚起的煤塵(懸浮塵),導致煤塵爆炸。主要教訓:一是未按規程措施要求及時拆除巷道錨桿盤、鋼帶和錨索索具,也未及時拆除纏繞在采煤機滾筒的錨索,滾筒帶動纏繞的錨索旋轉導致揚塵增加并產生火花。二是防塵管理不到位,采煤機內噴霧堵塞未及時處理,推采過程中支架間噴霧、放頂煤噴霧不正常使用;未按設計進行煤層注水。三是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35003綜放工作面變更設計后工作面形成1條中間巷,梁寶寺煤礦辨識出工作面過中間巷煤塵爆炸風險后,管控措施針對性不強、落實不到位。四是技術管理不到位。編制35003綜放工作面作業規程時,未考慮中間巷因素,揭露中間巷后,未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未對通風、防塵等相關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8.山西潞安集團左權阜生煤業有限公司“10·20”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20年10月20日,山西潞安集團左權阜生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生煤業)發生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73萬元。事故直接原因:井下密閉區域內頂板垮落,撞擊金屬物體產生火花,引發瓦斯爆炸、摧毀密閉墻,橫飛的料石擊中1208回風順槽內的作業人員,導致人員傷亡。主要教訓:一是密閉墻不合格。密閉墻不按標準設計,現場施工無人監督,密閉驗收流于形式。二是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未對封閉廢棄切眼內存在的冒頂、爆炸等安全風險進行辨識,未將質量不合格的密閉墻納入風險管控范圍。三是上級公司監督檢查不到位,對阜生煤業密閉墻設計、施工、驗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失管失察。
9.陜西銅川喬子梁煤業有限公司“11.4”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2020年11月4日,陜西省銅川市喬子梁煤業有限公司發生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732萬元。事故直接原因:該礦59軌道下山下段掘進工作面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在出現瓦斯動力現象和異常情況后,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繼續冒險組織生產,綜掘機割煤誘導突出。主要教訓:一是未按規定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事故前發生瓦斯動力現象和多次出現響煤炮等異常現象,未按規定立即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并按照突出煤層進行管理,也未按規定對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等參數進行測定。二是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2020年4月4日該礦因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5902采煤工作面自然發火,被責令立即撤出人員、封閉5902采面;2020年4月7日,因該礦拒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仍組織人員在危險區域作業,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但該礦仍未停止作業。三是通風瓦斯管理混亂。未按設計施工瓦斯釋放孔,也未按規定檢查瓦斯和標校瓦斯傳感器。事故區域未形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設置簡易木板風帳控制風流。四是不具備煤與瓦斯突出防治能力。礦井未配備“一通三防”、地質和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安全風險意識差,不清楚煤與瓦斯突出預兆和瓦斯動力現象,不熟悉井下避災路線。
10.山西朔州平魯區茂華萬通源煤業有限公司“11·11”較大透水事故
2020年11月11日,山西朔州平魯區茂華萬通源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通源煤業)發生較大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570萬元。事故直接原因:該礦40108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前方及東側區域存在老空區、廢棄巷道和大量老空積水,未按防治水相關規定進行探放,掘進時超出允許掘進距離直接掘透廢棄巷道,導致大量老空水瞬間涌出,造成事故發生。主要教訓:一是違規承包轉包井下工程。萬通源煤業將礦井整體托管給山東龍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后,違規將40108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作為獨立工程進行承包轉包給不屬于托管方的隊伍(106隊),違規在一采區東翼布置1個采煤工作面和3個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106隊無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和專職探放水隊伍,臨時拼湊人員組成探水隊,編制的探放水設計中鉆孔數量及間距不符合《煤礦防治水細則》規定,也未按照設計施工探放水鉆孔。二是山東龍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礦井管理分公司萬通源煤業項目部蓄意逃避監管。通過40108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不上圖、甲烷和一氧化碳等傳感器數據不上傳,上級檢查時要求106隊打設密閉等手段逃避監管檢查。三是拒不執行上級公司下達的停止40108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掘進作業的指令。四是華電煤業山西分公司對萬通源煤業違規布置40108工作面進行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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