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強閩粵電力聯網工程建設事中監管,推動閩粵電力聯網工程高標準、高質量建設,打造精品工程,近日,南方能源監管局和福建能源監管辦聯合印發《閩粵電力聯網工程建設協同監管工作方案》,建立跨區域協調聯動監管機制,為進一步做好監管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閩粵電力聯網工程是“十四五”國家重點能源建設項目,對實現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基礎設施互聯、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提高粵港澳大灣區與海峽西岸經濟區能源保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閩粵電力聯網工程跨越福建、廣東兩省,共分為三部分由三家投資主體建設,工程標段劃分多,參建單位多,協調工作量大,管理難度較高,對監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統籌監管資源,加強監管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南方能源監管局會同福建能源監管多次交流,就協調監管的重點任務、工作機制、具體安排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閩粵電力聯網工程建設協同監管工作方案(討論稿)》。2021年7月30日,兩家單位在福建漳州聯合召開閩粵電力聯網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監管協調會,召集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工程各參建單位對協同監管工作方案進行了深入研討,方案獲得會議原則通過。 南方能源監管局和福建能源監管辦重點對閩粵電力聯網工程施工安全和質量管理、建設進度等情況開展監管,通過建立四項工作機制確保監管取得實效。一是聯合會商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就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安全、質量、建設進度等問題以及年度重要監管工作內容開展會商,形成協調意見向國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報送;二是信息報送機制,建設單位按月報送工程安全、質量、進度等信息,福建能源監管辦會同南方能源監管局按季度編制監管信息簡報,報送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局;三是分工協同監管機制,南方能源監管局和福建能源監管辦對各自監管區域內的工程加強現場督查,督查情況及時抄送給對方,并適時采取交叉互查、聯合督查等方式開展督查,相互交流,提高監管效率;四是隱患排查通報機制,南方能源監管局和福建能源監管辦共同指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收集工程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情況,對二級風險進行管控,對治理時間超過180天的Ⅱ級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和福建能源監管辦將按照協同監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強溝通協作,推動協調聯動監管機制有效運作,確保閩粵電力聯網工程建設有序推進、按期按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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