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關于印發《福建省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含5000噸)的重點用能單位(含供能公司)應納入能耗在線監測系統。
通知指出,能耗在線監測系統由省級平臺和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組成。
省級平臺是能耗在線監測系統的省級公共服務平臺,接收和匯總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上傳的數據,并對能耗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應用。
接入端系統是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轉換、輸配、利用和回收實施動態監測和管理的信息系統,具備數據采集、分析、匯總、上傳等功能并將能耗監測數據傳輸至省級平臺和能源計量數據質量評價系統。重點用能單位應履行接入端系統主體責任,按國家相關技術規范與標準建設,將能源消費數據完整、準確、及時接入省級平臺,做好接入端系統運行、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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