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消息,正在研究建立規范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引導煤炭價格長期穩定在合理區間。按照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正研究將煤炭納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范圍,已組織開展煤炭行業成本效益調查,測算確定正常情況下煤炭市場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及其合理幅度等。
煤炭事關國計民生,近期煤炭價格出現大幅上漲,受到社會各方關注。面對煤炭價格非理性上漲態勢,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都要用好。尤其是當市場機制失靈時,更要發揮好政府作用,用法治規范市場行為,用政策引導市場預期。
推動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于法有據。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采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此前表示,將充分運用價格法規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對煤炭價格進行干預的具體措施,促進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促進煤炭市場回歸理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推動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利國利民。煤炭是重要基礎性能源,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大、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且基本依靠國內生產、主產地集中。煤炭價格連創歷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業生產成本,對電力供應和冬季供暖產生不利影響。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打出“組合拳”遏制“煤超瘋”,從產供銷等全鏈條各環節入手,多措并舉推動煤炭增產增供,嚴厲打擊散播虛假信息、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行為,加強煤炭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等已初見成效。9月底以來,全國日均煤炭產量比9月份增加120萬噸以上,日產量連續創今年新高,為做好保供保暖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隨著一系列保供穩價措施的落地見效,在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煤炭市場供需格局將逐漸向平衡方向發展,煤炭價格將逐步回歸合理區間。(熊 麗)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