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一攬子能源領域改革相關計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歐盟對天然氣市場指令的修訂,提出了“禁止歐盟成員國與非歐盟國家簽訂持續到2049年后的長期天然氣供氣合同”,顯示歐盟在碳中和目標下力推化石能源加速淘汰的決心,也將對歐盟主要能源貿易伙伴產生重要影響。然而,鑒于歐盟能源轉型的客觀條件和內在邏輯,實現放棄天然氣長協貿易的既定目標仍存在極大不確定性。
從短期因素來看 天然氣供應緊張是推動歐盟加快政策調整的重要動力
2021年,歐盟以及全球能源(特別是天然氣)需求遠大于供給,不斷推動能源價格上升。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歐洲天然氣價格已上漲超600%。僅2021年12月,漲幅就超過70%。在此背景下,不僅歐盟各國居民用電、取暖等費用大幅飆升,民生保障面臨極大挑戰,連諸多歐洲大型能源企業也面臨巨大成本壓力,有些企業甚至瀕臨破產。與此同時,地緣政治因素也不斷給能源市場帶來更多不確定性,能源領域互信不斷被動搖。歐俄能源合作不明朗的前景帶動現貨期貨價格進一步上揚。
對于歐盟能源價格飆升以及天然氣對外依賴程度高企的現實,各成員國普遍呼吁歐盟采取措施。此次天然氣指令修改正是歐盟試圖以“市場影響”邏輯引導能源結構“去化石能源化”。長期以來,歐盟以及一些成員國將歐俄之間緊密的貿易聯系,特別是與俄羅斯簽署長期供氣合同等視作俄羅斯鞏固其在歐盟天然氣市場份額的策略。而隨著本次能源領域改革一攬子計劃的提出,歐盟試圖引導成員國以更靈活的市場交易方式進行天然氣貿易,降低未來與俄羅斯長期穩定合作的預期,推動企業轉向其他合作對象或其他能源類型。同時,歐盟也在以這一方式向俄羅斯釋放信號,以求在能源貿易的討價還價中謀得更大主動權。
從中長期因素來看 碳中和背景促使歐盟構建弱化化石能源需求的市場環境
目前,歐盟將天然氣視作能源轉型進程的“矛盾體”。一方面,天然氣較其他化石能源更為清潔低碳,在加快淘汰煤炭、石油乃至部分國家放棄核電的背景下,其可以在轉型進程中扮演填補高污染能源空缺的“橋梁能源”角色,氣代煤仍然是削減碳排放的重要手段。
另一方面,天然氣仍屬于化石能源,在歐盟著力實現2030年碳排放減少55%、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下,天然氣在長遠看仍將要被可再生能源所取代。因此,歐盟不斷通過市場規則手段來降低天然氣未來的消費預期,并配合其他政策工具促進可再生能源相對天然氣的競爭力。如歐盟委員會在公布天然氣市場指令的修訂計劃的同日,相繼提出了甲烷減排計劃、氫能和脫碳氣體發展計劃、建筑能效指令修訂等,包括提升建筑能效標準、改建現有天然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以適應氫能產業發展、提高歐盟甲烷氣體排放標準等。
這些指令的背后,正是歐盟有意為綠色氫能等新能源創造更有益的發展條件,構建逐步替代天然氣的軟硬件基礎。因此,隨著放棄天然氣長協貿易的措施出臺落地,將意味著成員國和企業“降低擴大天然氣投資及貿易”的意愿不斷增強,“可再生能源發展前景將不斷擴大”的預期進一步鞏固,同時將從投資、技術研發等方面為能源轉型增添新動力、謀求更多發展空間。
從總體來看 歐盟能源改革仍具有極大不確定性
首先,這一政策的出臺,雖然顯示出歐盟在中長期放棄天然氣的堅定信心,但短期內歐洲以及全球的天然氣供應形勢和市場不會因此而發生改變,對于歐洲目前遭遇的天然氣危機而言實屬“遠水不解近渴”。加之俄羅斯長期以來希望以長協合同敲定與能源進口國或外國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為本國能源出口謀求穩定的國際市場份額,建立互信與相互依賴的貿易關系。而歐盟此舉則削弱了歐俄能源貿易的相互依賴。俄羅斯能源安全基金負責人康斯坦丁·西蒙諾夫稱,歐盟的提議“時機不當”,將加劇目前的能源緊張局勢。
總體而言,歐盟放棄長協貿易合同以期破除長期合作固定價格的束縛,卻失去了對沖未來風險的安全閥,將能源使用價格完全交給市場來決定,在價格和穩定供求方面都將面臨更大不確定性。
與此同時,歐盟委員會能源專員西姆森表示,歐盟還將同步建立歐盟范圍內的聯合天然氣采購制度,并將天然氣儲存納入區域層面的風險評估和預測。試圖利用“低儲高用”的機制來應對能源市場的波動。然而,與之相匹配的機制和基礎設施建設恐怕非朝夕之功,即便擁有儲備力量,也不能完全對沖市場波動帶來的影響。
其次,通過強行“脫鉤”倒逼能源轉型也將面臨較大挑戰。能源轉型進程不僅取決于歐盟的政策制定和產業扶持政策,也取決于能源供需關系的變化和各種能源綜合競爭力的消長。在能源供小于需的背景下,能源結構的變化往往并不以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為轉移。比如2021年以來,在歐盟碳交易價格屢屢上漲以及淘汰煤炭政策不斷推進的背景下,歐洲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卻迎來了逆勢反彈,便是與政策制定的初衷背道而馳。因此,歐盟通過政策機制加速能源去碳化進程在未來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來源:中國石油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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